賢仔該斬?
作者:楊心寧
梨木樹邨七歲男童賢仔被斬後,一片怒斥兇徒和憐憫稚子聲中,我卻在一個網站的討論區讀到另類觀點。有網民寫道,賢仔該斬,因為他平日太串,在學校與同學打架傷人,云云。言論發表後,其他網民紛紛指斥說話者無人性,反駁的網友數以百計,言詞激烈。
網站上,無聊言論一向多如恒河沙數。說賢仔該斬也是無數無聊言論之一吧,之所以激起公憤,是因為說者實在太荒謬:首先,一個七歲小童頑皮打架,便要從祖母懷裡搶出來,按在地上處以斬手腳之刑,是否過失與懲罰程度太不相稱呢?第二,如果賢仔頑劣,應由家庭管教或校規制裁,更嚴重的可由警方警誡,從甚麼時候起我們授權黑社會刀手代教育頑童呢?第三,斬人的刀手,是因為賢仔頑劣激起他們義憤,因此要替天行道嗎?
誰會說這些既愚蠢又無良的說話?是一個小人物故意說些反話,希望激起數百人罵自己,藉此享受片刻成為「公眾人物」的滿足感?
起初我也這樣想。但,這類小人物通常會語調輕佻,例如,我讀過有人寫道南亞海嘯死人越多越好,短短幾句總夾雜些「嘻嘻哈哈」一類嘻皮笑臉之詞。
而說賢仔該斬的人卻是一本正經,用詞構句還像有點耳熟能詳。
像不像我們每天聽到的「溫和理性冷靜中庸」言論?六四激情過後,不是有這類言論嗎?──「人生目的只為吃飯,世上那有那麼多是與非對與錯?」「學生不知進退,迫共產黨開槍鎮壓,是不是也要自己負責?」又,一位保守中產友人,在二零零三年隨著當時的沸騰民意參加過七一五十萬人遊行,但很快轉舦了。在人大釋法否決了零七零八雙普選後,他說:「既然中央已經否決了雙普選,為甚麼還要遊行搞抗爭?沒有民主,香港人還不是有飯吃?我是不會受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搞亂香港的!」
你讀過卡夫卡的一個寓言嗎?──豹子闖進寺院,將祭獻品一飲而空。此事一再發生後,人們終於找到應對方法了,就是,說這是儀式的一部份。
又或許,你讀過鄧友梅的《別了,瀨戶內海》嗎?── 在抗日戰爭中,一群中國人被日軍擄到日本當苦工。一次,監工就在他們的隔壁淫虐一個日本小女孩。呼救聲傳來,令這群中國苦工陷於兩難:救還是不救?幾十名同胞每天朝不保夕,有甚麼餘力去救人?仗義救人的後果,會不會是集體遭虐打報復呢?一個中國工人說:「他們日本人的事,我們管不了。」但另一人冷冷地說:「幾十個大男人保護不了一個小姑娘,不要替自己找下台階了。」最後,還是一位年輕人把手上的金屬飯盒擲向隔壁,打斷了監工的淫興。
堅持正義往往令人疲累而且少有實利,因此,面對不公義,多數人會無奈地接受現實,部份人更會媚世苟且、阿諛幫閒、為虎作倀。也許,如果沒有相關的政治或商業連繫,媚世苟且、阿諛幫閒、為虎作倀也不會幫他們得到多少實利,但至少讓他們合理化了不公義,心安理得(鄔維庸說過,當遭強姦時,最佳的應對方法是躺下來享受被姦!!!);甚至還可以以一種「清高脫俗理性冷靜」的姿態,居高臨下嘲笑那些為正義而憤怒奔走的人是唐吉柯德。這些,或許也算是一種「利」吧。
因此,不斷有人說:「賢仔該斬,豹子搗亂祭壇是儀式的一種,六四死者應該自己負責 ……」
當面對不公義,有人會奮起抵抗,有人會消極而不安地忍受,有人則會「積極地」將不公義合理化,說「存在就是合理,有財有權等於有理」。這三類人,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英雄、普通人和──「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分類:政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