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

懵懂的擁董‧擁董的懵懂

作者:楊心寧

一位友人向我講述他對胡仙案的看法:「從胡仙案可以看到董建華是一個好人,他有人情味,不忍心世交友好挨官司,因此放過胡仙。」

我說,如果這是事實,代表的並非美和善,而是醜和惡,簡單來說就是恂私枉法。

如果法官審理一宗販毒案,兩名被告一個是親生兒子一個是陌生人,法官運用權力釋放親兒,卻判另一名被告坐牢十年,你會覺得是父慈子孝?還是泯滅了起碼的良心和正義?

另一位擁董友人則覺得公眾對董建華太苛刻:「你要從董建華的立場設身處地想一想,中央打救了他的家族企業,他替中央効力是應該的。」

我憤怒地反駁,這叫因私利而忘天下之公義,按照這套邏輯,只要希特拉給你足夠的黃金你也會幫他屠殺猶太人了。

報恩的方法不止一種,如果董建華願意捐出家財報答中央,相信港人不會有異議。但現在董建華「報恩」的方法卻是:戀棧權位、愚庸害港、強推二十三條立法剝奪港人自由、配合人大釋法打壓港人民主訴求。港人有義務要為董家「報恩」而犧牲嗎?

我想起周星馳電影《審死官》一段令人笑出眼淚的笑料:周星馳飾演的狀師聽到有不平事,拍案而起:「好!我要寫血書申寃。」說罷立即抓着旁邊高雄的手,高雄駭問:「你要幹甚麼?」周星馳說:「難道為正義流一點血你也捨不得嗎?」一刀向高雄的手割下去。

「設身處地」論者又說,不應針對董建華個人,因為是制度的錯。

按照這套邏輯,這位「設身處地」論者應該是堅決反對小圏子選舉,全力支持零七零八兩個普選才是,但此君從來都不支持普選。據傳統智慧,擁董的人也大多數反民主。

董建華本身就是小圏子選舉的最大得益者和最死硬捍衞者,要動搖這制度,不「針對個人」行嗎?二戰時,反法西斯戰士要把希特拉從納粹德國元首寶座上趕下來,是「針對個人」嗎?對納粹主要戰犯的審訊也是「針對個人」嗎?

「設身處地」論者更說:「中央絕不會給香港人民主,董建華配合人大釋法只是奉命行事,沒有責任。」

簡而言之就是八個字:「走狗無罪,盲從有理」。話說得這麼白了,也承認了董只是傀儡,我開始懷疑他到底是在擁董還是反董。
按照這套說法,黑社會紅棍殺人無罪,因為黑社會就是要打架搶地盤,紅棍不外是為團體服務,沒有責任。

但是,中世紀大神學家奧古斯丁告訴我們,人有自由意志,能夠分辨出善與惡,也有能力趨善離惡。據說董建華先生服膺儒家思想,亞聖孟子也教導我們人性本善,要重義輕利。

盲從,不應是作惡的合理辯解。

又曾有一位廣州來客對我說,香港人身在福中不知福:「以我們國內的標準,董先生又沒有貪污,這麼好的官我們真是求之不得。」

匪夷所思!

無法回應!

一貫的觀念是貪污屬刑事罪行,沒有犯刑事罪行大概算不上是美德吧。有一天,此公可能會在社交場合如此作介紹:「這位是我的朋友張先生,是個好人,因為他從來沒有強姦過女人,也沒殺過人。」

也不要強加罪名給董建華,說他必定是私放胡仙和為家族利益當特首。他從來沒有承認過,即使是事實恐怕也不敢承認。不過,大多數香港市民倒是相信斯人有此舉不足為奇。最妙的是連擁董人士也以此作為辯解理由,對於這種「好意」,不知董先生敢接受嗎?

為甚麼一些人總是以惡為善,以醜為美,以黑白不分為寛容理性?

因為,你若要為董建華辯解,你就必須順着他的思路去思考。正如你要為希特拉屠殺七百萬猶太人辯解,你也要首先說服自己,為了德意志民族的純潔性而殺人無可厚非。擁董人士既習慣了與糞同眠,自然也惹上一身臭味。

忽然想起了一個有關「周總理英明智慧」的流傳故事:林彪墜機外蒙古後,前蘇聯總理柯西金一次得意洋洋對周恩來說:「貴國林彪副統帥為何要投奔我國呢?」周恩來回答說:「世上有很多光明和溫暖的地方,但蒼蠅總喜歡向厠所飛。」

題外話

曾經想過有否必要把這篇文章寫出來:花費時間寫一篇文章說明二加二等如四(日常十進制運算),有必要嗎?

可悲是,世上還有不少人在說二加二等如5.8357,而且沾沾自喜,覺得比一般人理性冷靜。至少,文章內的擁董言論都是真人真事。

魯迅數十年前所批評的中國人缺點,至今仍歷歷在目,要寫魯迅風雜文實在不乏題材。元好問詩:「國家不幸詩家幸,吟到滄桑句便工」,作為一個寫作人,不知是喜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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