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不可取代福利
作者:黃偉國(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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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常先生七月七日以《慈善與福利不相容》為題的文章,主張政府不應辦包括醫療和教育在內的社會服務,因為「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何必政府福利?私人慈善不是遠為明智嗎?」張文認為,政府辦社會服務,反而會減低富人捐款做善事的熱情。
但是,政府真的可以撤出醫療、教育、援助老弱傷殘等社會服務,讓富裕階層隨緣樂助地承擔責任嗎?香港在這方面的開支每年數以百億元計,怎能保證捐款額穩定?如果富裕階層不捐款,公眾能把他們怎樣?善款數額不足,難道就讓學生失學,讓病人回家自生自滅嗎?
政府能強制富人捐款,承擔日常的社會服務嗎?這樣就變成「打土豪,分田地」了。如果由官方主導輿論,以道德壓力迫使富豪捐款,結果同樣極度可怖,因為自由主義的特點正是,政府只會藉適量的刑罰警誡人民甚麼不可以做,不宜訓示人民應該做甚麼,否則,便容易淪為思想改造和控制了!在奉行自由主義的社會,只要合法甚麼都可做,富人將賺來的錢用作再投資或個人享樂,有甚麼錯?如果連政府自己也不肩負起醫療和教育責任,怎能要求富人承擔?
如果真的如張先生所說的,醫療、教育等社會服務主要由富人捐款提供,必然會極不穩定,無法規劃,社會矛盾也會很尖銳。因為,與現時由政府扮演中間人角色比較,這種事事依靠善長捐款的模式,只會令施者和受者接觸機會大增,更難避免施者「驕矜」或受者「卑微」。
張先生說「慈善與福利不相容」,但在香港和大多數國家都是民間慈善補充政府福利,兩者並存。香港政府並非如張文所說的,對慈善「不僅不鼓勵,而且壓制」,而是一直以減稅鼓勵捐款。現實也並不如張文所說的政府包辦社會服務,剝奪了富人行善的空間。公益金籌款連年吃緊,協助受性侵犯婦女的志願團體「風雨蘭」,正因為經費不足面臨結束。有心行善的富人怎會沒有空間?
張文指政府壓制慈善活動,唯一「證據」是他友人所辦的慈善學校,因為教師薪酬追不上政府津貼學校,須要關門。但是,改善教師薪酬,既可讓教師安心工作,也可與商界角逐人材,不正是有助提高教育質素嗎?慈善辦學的有心人,因為官津學校漸上軌道而功成身退,應該欣喜才對。難道要政府服務永遠落後停滯,好留點空間給慈善家嗎?
「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者一貫主張降低稅收,削減社會保障。大多數時候他們會表現為「硬冷漠」,強調弱勢社群是競爭失敗者,社會沒有義務照顧他們。但有時也會變換為「軟溫暖」,主張政府根本不必辦社會服務,因為「人間有情」,官方政策只會壓抑捐款熱誠。但是,要說政府只要先退出醫療、教育服務,私人捐款自然會足夠營運,實在欠缺說服力。如果真的實行,恐怕會釀成社會災難。
正如有人說,中央不同意香港進行普選,其實錯在港人習慣遊行抗爭,投票時也支持「勾結外國勢力的」泛民主派;港人首先要事事順從中央,「識做」投民建聯一票,中央一高興自然會「給」港人普選權。這類話,你會信嗎?
二零零六年七月九日
分類:政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