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

反廿三 爭民主‧反裁員 保飯碗 反外判 保公營‧反滅赤 增公帑

反廿三 爭民主‧反裁員 保飯碗
反外判 保公營‧反滅赤 增公帑

先驅社

香港回歸六年,普羅大眾的生活一直向下。董建華政府拿不出真正有效的辦法,反而在沙士瘟疫中進一步暴露自己的無能。董建華政府決不代表普羅市民!但這個政府越無民望,就越想擺出官威,越想剝奪市民的批評自由。廿三條立法不過是其中一步。它不是第一步,也不會是最後一步。

倒董不如改制

最近在反對派陣營有過討論,是否應該在七一遊行中提出「倒董」。其實,董建華不過是中共及其富豪馬仔挑選出來的代理人;他的基本政策也不過是秉承中共及富豪的旨意。所以,如果純粹「換人做做」,根本不會使特區政府變好,說不定更會變壞。關鍵不是撤換特首,甚至連爭取普選特首也不是,而是根本改變基本法所規定的整個不民主政制。這個政制的壞處不僅是行政和立法機構都沒達到普選,而且在於它嚴重向行政權力傾斜,立法會權力給弄到小得可憐。所以應該檢討的,不僅是特首的選舉方法,而且是整個政制。

普羅大眾聯合反對私有化、外判化

政府的最大罪惡不僅是搞廿三條立法,而且是處處偏袒富豪,處處壓迫打工一族。最明顯例子是大力推動私有化和外判化。這樣既增加了工商界的商機,又幫助他們壓低員工待遇。可是,工商界所得,就是打工一族所失。私有化和外判化不僅增加了裁汰中下級公務員的壓力,而且由於政府帶頭減薪,造成公營和私營部門的基層員工的待遇陷入競相下調的惡性循環。

私有化、外判化不僅危及整體勞工界,而且損害普通市民。所有人都或多或少使用政府提供的服務,從公屋到食水郵政,從醫療到教育。當這些服務被私有化、外判化時,其經營原則就從按市民需要經營轉變為按商業利潤經營,或至少改為奉行「收回成本」、「用者自付」的準商業原則,結果不是服務費用大漲,就是服務質素下降,或是兼而有之。

面對所謂「財赤」,政府打算大幅削減公共開支,而這特別影響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的正常運作,更會打爛員工飯碗。各政黨即使略有微言,但基本上接受政府「為求滅赤,須要縮減開支」的說法。但這根本不成理由。因為尚存的三千億財政儲備,設立的本意正是填補赤字,而現在正好這樣做,根本毋須縮減開支。此外還有近萬億的外匯儲備,其額之高根本遠超過支持一種幣值的平均所需。總之,特區政府有大把大把的錢,根本沒有必要削減開支。在經濟不景時這樣做,更違反基本常識(這樣只會進一步降低總需求,使復甦更困難)。退一萬步說,即使政府已經到了不能再多一分錢來補貼財赤的地步,也不應該向普羅市民開刀,而是應該向那些年賺億萬的大財團開徵累進稅。

社會服務必須維持公營和有足夠撥款!反對削減公共開支!反對私有化和外判化!在這些要求上,基層公務員和私營部門基層員工,還有一般市民,在這點上都是利益一致的,所以大家都應當聯合起來抗爭。

政府很清楚上述道理,所以一直很自覺地挑撥離間中下級公務員、私營部門員工和服務受眾三者之間的關係。普羅大眾不可中計!

縮短工時,騰出工作,吸納失業

經濟不景固然使一些小企業虧損,導致裁員減薪;但年賺以億計的利潤的中型和大型企業卻依舊裁員減薪,為數也不少。總之,大老板都把握不景氣這個好機會,不管三七二十一,趁機向員工開刀,一面裁員,一面迫使在職員一個人做兩份工作。於是就出現了文明社會中最矛盾最荒誕的現象:一邊是在職員工,工時越來越長,工作越來越多,另一邊是失業者,即使想找幾小時兼職也難。其實,只要立法縮短工時至每週四十,就能騰出不少工作給失業者,同時又減輕在職者的不合理負擔,真正一舉兩得。當然要只減工時不減工資,否則就要降低員工生活水平。爭取只減工時不減工資,已經成為世界先進工運的潮流。法國已經實行了卅五小時工作制,香港應該學習。

三人同心,其利斷金

雖然上述要求基本上是向政府提出,但不表示我們相信依靠遊說政府可以得到接受。普羅大眾要有安穩生活,只能靠自己奮鬥。遊行只是表達一下意見,它本身沒有力量達到目的。需要的是普羅大眾組織起來,特別是工會,工人政治性團體等等﹔也需要採取更強烈的行動,用實力迫使政府及資本家接受。當然這一切都不是一蹴即就,特別因為群眾的認識還不足夠,所以鬥爭的信心也不足。但即使暫時只有少數仁人志士,也不代表無所作為。只要從今天起不僅令自己而且多令幾個朋友丟掉種種錯誤幻想,認清奮鬥目標,爭取種種局部勝利,也就等於為將來更大的勝利作好準備。

200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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