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改與工人

重慶嘉陵化工廠“改制”背景及內幕

重庆嘉陵化工厂“改制”背景及内幕

全體職工

自去年的郎顾之争以来,由于全国人民的激烈反对和互联网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中央企业的MBO已被叫停,而中小企业的MBO并未停止,曾有报道说,两会期间国资委关于中小企业的MBO规定将要出台。在那些企图掠夺侵吞国有资产的厂主和鼓吹者看来,既然中央企业被国家紧急叫停,那就退而求其次,先通过国资委的合法规定吞并中小企业,以达到蛀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捞肥自己的罪恶目的。众所周知,即使是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不管是企业数量职工数量和产值,中小企业都占整个国民经济的绝大部分,在中国,中小企业更是数以千万计普通职工的衣食饭碗!须知,如果把众多的中小国有企业私化于原厂主,同时把绝大多数普通职工驱赶到街头,重新成为新时期的奴隶或倍受压榨的雇佣劳动者,那将是中国社会的极大悲哀,也必然造成中国社会的不稳定,直至酿成大动乱!

所以,我们把中小企业非法私化的典型??重庆嘉陵化工厂改制黑幕揭露于后,让世人对此有所警惕,也希望得到舆论的广泛支持,直至上达决策层,让中小企业里数以千万计的职工能有一条活路!今天,国有企业非法私化于厂主已如雨后毒蕈,广大职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揭露和剖析中小企业私化的黑典型??重庆嘉化厂,相信对防止中小企业的非法MBO有着积极的作用。
那么,这个黑典型的内幕究竟如何呢?且听细细道来。

1997年底,在厉以宁之类宣扬的“股份万能”等歪理邪说的鼓噪下,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个文件,叫做《关于中小企业改制的决定》(时称重庆市“改制50条”)。该文件规定,只要在本文件出笼后进行改制、兼并、出售的国有中小企业,均可享受重庆市政府规定:1996年以前的银行坏帐呆帐可以核销,税收可以减免缓。于是,整个重庆市刮起了一场名为“改制”,实为全面非法私化于厂主的妖风,到处都在把巨额国资“改制兼并出售”给原国企厂主,重庆嘉陵化工厂(以下简称重庆嘉化厂)就是重庆市第一家“改制”的国有企业,当时在重庆市被作为典型大吹大擂,曾号称“远学吉化(吉林化学公司),近学嘉化”。

1997年改制时,为了顺利地以改制手段掠夺国有资产,重庆嘉化厂原厂长兼党委书记李守昌首先策划了一场签名闹剧。当时重庆嘉化厂有在册职工1206名,为了让他掠夺国有资产的非法行径披上合法外衣,在原重庆市化工局局长安传礼、蔚立信的支持下,李守昌炮制了一个“员工改制身份选择自愿书”,并凭空剥夺了其中518名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只发210元基本工资等非法手段,威胁和强迫剩下的700余名职工签署这强奸民意的“自愿书”。并在1997年4月20日命令685名在岗职工正式填报虚假的入股出资额,同时把这些所谓的“出资额表”和“自愿书”送给当时的重庆市代市长蒲海清,以图得到重庆官方的支持。在离任重庆市长之前,尽管蒲海清已获知嘉化厂伪造和强迫职工改制签名的黑幕,但未向重庆嘉化厂职工作任何交待。

重庆嘉化厂的国有资产近2亿元人民币,李守昌买通重庆市白马资产评估所的李萍(现已被刑事拘留),将嘉化厂的国有资产低价评估为14993.85万元,然后再由李守昌以名义上的450万元,就买断了这近两亿元的国有资产。
而实际上,被李守昌低价评估或者未进入评估的还有:
1. 李守昌托词未进入资产总值的地产30.864亩,价值1234.56万元。
2. 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42号门面,营业房370平米,计129.5万元未进入评估。(仅仅将其中底层两套住房约9.9万元进入评估)。
3. 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1-2号楼房5583平米(1997年最低时价也不会低于1200元/平米),李守昌以“款未付完,没办房产证”为由,使近600万元未进入评估。
4. 重庆市渝中区观音岩房产约50平米,约合6万元;渝北区花卉园房产约100平米,约合11万元,均未进入评估。
5. 渝中区豆腐厂房地产未进入评估,连账本都销毁了。
6. 在重庆民丰农化的债转股145.6万元未进入评估。
7. 1993年9月16日投资于美国路易斯安娜州新凤凰国际贸易公司的462万元、运费95万元等等未进入评估。
8. 李守昌盗用重庆嘉化厂国有资产建立了许多私有企业,如江北青城、紫竹、嘉华、平易、长陵公司及苏州成都市等地的公司,这些企业都属其妻子苏珏或李守昌指定的亲朋名下。多年来李守昌盗窃的重庆嘉化厂国资投资于这些公司的金额未评估。

为了低价甚至不出一分钱买进重庆嘉化厂,在将重庆嘉化厂的国资虚假评估为14993.85万元后,李守昌勾结重庆白马评估所,又杜撰和编造了重庆嘉化厂的总负债金额13593.93万元,这样,重庆嘉化厂就只剩下1400万元的国有资产了,再经过七折八扣,最终定为:由李守昌以450万元买下重庆嘉化厂的1.5亿元的国有资产!这笔虚拟的450万元,又经重庆市政府和江北区政府同意,留给改制后的企业使用,实际上李守昌没出一分钱,就实现了巨额国资向厂主个人的“零转让”,近两亿元的国有资产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变成了李守昌私人的资产!

重庆嘉陵化工厂“改制”前李守昌的侵吞与掠夺
李守昌1987年底出任嘉化厂厂长,嘉化厂可喜的利润让这个披着人皮外衣的狼分外眼红,于是不惜采取一切卑劣的手段,对嘉化的国有资产进行疯狂的掠夺,以下就是他1997年改制以前对嘉化资产侵吞的犯罪事实:

1988年李守昌用企业资金50万元,在重庆渝北区龙溪镇柳阴街15号注册了一家不为职工知晓的“重庆平易工贸有限公司”,李先启(李守昌之女)占股30%、刘开明(嘉化厂副董事长、副书记刘胜利之夫)占股30%,董开莉(身份不详)占股40%,年收入约1000万元。

1992年8月20日,嘉化厂投资50万元注册成立了李氏私房企业“嘉化综合经营部”,地址在重庆江北区电测村242号,李守昌兼任董事长和法从代表,派职工金某、周某等经营,原营业房及设备价值一百多万元,共150多万国有资产成为李氏的私房企业资产。这个经营部低进嘉化厂所需的原材料,然后高价出售给嘉化厂,又低价购买嘉化厂产品,高价出售用户。1992年11月,李守昌用国企资金,名为赞助“重庆化工职大”实为行贿,把其妻苏钰调入嘉化,“嘉化综合经营部”就变更注册为“嘉华贸易公司”,苏钰任经理,从此夫妻二人疯狂掠夺国有资产。仅三年时间,李氏公司就包揽企业上亿元的主要业务,千万元本属国企的利润,全部流入李氏私家名下。

1993年李守昌谎称购原材料,将数百名职工身份证复印,二次派刘胜利、刘工一、会计蔡云协助携巨款310万元去深圳炒股,公赔私赚,110万元落入私人腰包,通过深圳证券公司(账号码7752号)追回100万元,深圳顺芝公司和东建公司账号追回100万元。
1993年3月,李守昌将嘉化厂在深圳的产业??重庆安庆大厦其中的230多M2,以13500元/ M2的价格买得319.52万元,将其中的一百多万元汇入嘉化李氏账下。

1993年5月,苏钰将“嘉华贸易公司”升级为“嘉华贸易总公司”注册资金100多万元,资产总额1000多万元,下设四个分公司,法人仍是李守昌,“嘉化”资金基本都由“嘉华”作“体外循环”,使私企年收入猛增到7000多万元,嘉化厂却债台高筑,负债69%。职工们说李氏“专赢国企,四季发财”,私下虽愤恨不平,敢怒不敢言。
1993年9月16日,李守昌在济南与美籍华人稽跃勤商定在美国注册“水人以司” ,嘉化厂了出资了550万元,(据说按美国政府规定可获取三张美国移民绿卡)。

1993年李守昌已先将女儿、儿婿入了日本国籍,并以贸易名义将部分国有资产转到国外办公司,厂内则更换财务人员和供销人员,更改账目、销毁账本,焚烧罪证,逃避稽查。
1995年7月7日,苏钰注册“紫竹化工厂”,侵吞嘉化资金149万,将企业的锰酸钾半成品加工转移,吞噬年利120万元。
1996年1月2日,李守昌要刘胜利签字,把嘉化厂在深圳安庆大厦中1807到1812号的六套房产(共274.4 M2,价值319.676万元)让给苏钰。

1996年3月6日,李苏二人又非法占用嘉化厂在重庆渝中区观音岩的房产,伪造苏钰停薪留职的假证明。注册了“青城贸易公司”,转移嘉化厂资金50万元,主营嘉化厂产品,年收入高达2106万元,使嘉化厂每年倒“欠”青城公司120万元。
1996年6月19日,嘉化厂在深圳安庆大厦的另二套房84.8
M2,价值98.792万元被苏钰霸占侵吞,同日还将深圳雷公岭A、C座二套房138.03 M2掠夺。
还有一些被李昌守销毁了,不能说出时间、地点和确切账目的资产侵占,无法向世人公注。

成立非法“武装”,残害职工
官商勾结,共谋私利

1988年至1990年以来,虽然有李守昌的鲸吞蚕食,但由于全体职工齐心协力、忘我拼搏,嘉化厂仍然创造了化工行业的最佳业绩,赢得重庆化工局的好评,故而有“远学吉化,近学嘉化”的口号。

面对嘉化厂这几年的丰硕收成,李守昌这只专挖国企根本人面兽心的豺狼,以为蛀空国企捞肥自己的绝好机会来了,于是把全厂职工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作为他大发横财捞取政治资本的筹码,四处招摇撞骗,游说各方,同时以银弹甚至肉弹行贿重庆市府市化工局和江北区委的某些官员,为全面侵吞嘉化厂的国资铺平道路。
昌守常常公开扬言:“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不但这样说,也敢于这样做。

1991年,他为市化工局组干处处长雷某、王某提供在深圳、广州等地旅游的一切费用、这两人的驾驶培训费、送雷某王某子女进四川外语学校的赞助费,共耗去嘉化厂国有资金六万多元。

1993年3月,李分别给19个权势人物赠送嘉化厂内部股份,共计送掉国资32万元。为此江北区税务局处罚个人调节税十几万元。(江北区税务局对此有存档资料,查办人漆星,现任渝北区税务局负责人。)

2004年底,又发现企业配股中有234万股被李在1994年底贿赂了政府官员(打入这些官员的家属账号上)。这些人的股权证编号、身份证号、姓名、金额都非常清楚,依法审判李守昌时,将呈递法庭。

原化工局长安传礼与李守昌狼狈为奸,对李的经济犯罪事实视而不见。当上级想调李守昌去重庆天源化工总厂时,因有安等人的支持,李有恃无恐地叫嚣:“老子就是不去,看你化工局敢做个啥子。”此事果然不了了之。

1994年至1996年三年间,嘉化累计亏损2067万元,负债91%,其中利税已负933万元,而李却说亏负3000万元,他多报的2000多万元派了什么用场,无人得知。在企业这样困难的情况下,李却明目张胆动用资金10万元,为其死党发奖金。

1997年初,在安传礼的引见下,引来了私化国企的一丘之貉??原四川宜宾县县长肖健康,为嘉化厂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报告,为李的私化国企当吹鼓手。

1999年4月,嘉化厂正式下放到江北区管辖,李又采取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原区委书记胡超、区长郭宝云、(已判处有期徒刑18年)、区委副书记扬成礼、区经委肖通俊。于是李守昌很快成为胡、郭、扬、肖四人家中的常客。所以在改制的动员会上,当李守昌在会上说:“不同意嘉化改制,我立即辞职”时,杨成礼当即表态:“企业改革是好事,江北区在政策上一定大开绿灯”。杨成礼还私下给李守昌打气说:市化工局仅仅是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和市府的其它职能部门平起平坐,嘉化厂的改制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而市化工局不具备调动相应能力,但江北区委区府则具备这样的综合能力,可以直接调控区内各职能部门,任何一项改革都离不开权力的支持。言下之意,只要李守昌把江北区委区府这个菩萨供好,什么事都可迎刃而解了。李不仅只与这四人串通一气,狼狈为奸,还有许多未露出水面的贪官赃官和他息息相关,李守昌曾夸耀这些幕后的官员说:我李守昌要是栽水了,倒下去时也要压死它几十个(官员)……

难怪嘉化厂职工年年告状,从未有职能部门受理。1995年4月,中央监察部批文重庆市查办群众举报材料,原市委监察局的刘洋森居然搪塞举报人说:“没时间受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类事重庆很多,查不过来”,于是一纸谎言上报中央,这次查办就不了了之。时任重庆市长孙同川和后任市长刘志中以及市化工局局长安传礼均知详情,但没有一个肯为嘉化厂老百姓们说话伸冤。有了重庆市官员这一次的庇护,李守昌更是飞扬跋扈:“我根本没有问题,并且作了结论,还给我洗清了污水”,甚至大言不惭称:“我是中央管的干部”。

嘉化厂改制前,江北区财政、税务并未对嘉化厂进行审计。时任区长郭宝云主管财政、税收和江北区财政局长李景平均是李守昌收买的贪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又怎会对其认真审计呢?在工商主册登记和银行借贷上,李景平还多次为李守昌苏珏夫妻的私家公司大开方便之门。1997年,整个江北财政年收入仅为1个亿,为使李守昌能够顺利私化嘉化厂,改制为李氏企业,李景平竟然毫不犹豫减免了近2000万元的税收。如此大方,这中间的猫腻不言而喻。

李守昌对重要官员的巨额贿赂,对他的胡作非为,相关的官员当然就听之任之,甚至助纣为虐。故而嘉化厂在改制时,任由李守昌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自行评估,虚大亏损,先贪后改,自行配股,等等。

1997年资产评估李守昌为了转移国有资产,编造的一些莫名其妙毫无依据的欠债,任何人一看就漏洞百出,居然被政府官员认可,就不足为奇了。如以下这些欠债:
1. 负欠职工蒋正清(1994年已故)50万元;
2. 负欠嘉化厂运输科13.2893万元;
3. 负欠嘉化厂内嘉利经营部56149.5元;
4. 负欠嘉化厂内工程队68425.55元;
5. 负欠嘉华贸易总公司921.1950万元;
6. 负欠青城贸易公120万元;
7. 负欠重庆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53896.65元;

从上可见,重庆市全面非法私化国企的妖风之所以长盛不衰,嘉化厂之所以被树为重庆第一家“改制”国企典型,在全市恶性蔓延,直至在全国被东施效颦,其背后有着难以言明的官商勾结黑交易。官员们不遗余力地为厂主张目,其源盖出于厂主对贪官的巨额孝敬。他们的关系由监管与被监管,变成了共生共荣合伙分赃。难怪185学人呼吁书(网上已载)从法律角度抨击了私化国企的非法性后,政府居然不为所动,依然默认甚至继续纵容厂主们非法私化。读了嘉化厂的报道,相信读者会有所知了。

1989年,李守昌为了让工人们对他俯首贴耳、唯命是从,于是在厂内成立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打手队伍“内卫队”,队长苏大龙,其成员主要是农民工和社会流氓,身强体壮,敢打敢杀,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除工资外,厂里每个月拨给3000元活动经费,每天在厂里训练打人技巧。李守昌给他们下达指令:“现在谁也管不了我,打出问题我负责”。这个非法的“内卫队”横行霸道,无恶不作。每每出手,必把职工打个半死致残才罢休。上至厂级干部,下至工人均发生过被欧打事件,李守昌还觉不过瘾,甚至亲自出马,大打出手。侮辱漫骂职工更是家常便饭,对厂里的干部、普通工人、七八十岁的退休老职工想骂就骂,从不分时间地点和场合,语言之粗之怪无人能及,就这样一个衣冠楚楚、堂而皇之的一厂之长,比社会上的地痞有过之而无不及。

嘉化厂有毒物排放管理不善,引发周边群众不满,并联名上告,市长批示后,市环保局局长林定怒、副局长徐淑群来厂了解情况,李守昌的地痞作风原形毕露,当面破口大骂侮辱人格:“你一对狗男女,深更半夜去乱搞了,来找我,老子就骂得你局长当不下去,……”

厂里本来依法设有保卫科,保卫科人员都是厂内职工,他们不愿随意非法打人,李守昌训斥道:“军队是拿来干什么的?是拿来打仗的,保卫科拿来做什么时候的?就是拿来打人的。你不打,我就处理你”。于是他又成立内卫队、护法队之类的非法组织,要求全厂值班长以上的人员都参加“护法队”,专门以非法暴力对付职工。李守昌规定,凡参加的人每人每月补助20元。这些被李守昌利诱威胁加入护法队内卫队的职工,当然了解李守昌的一切卑劣行径,因而人在曹营心在汉,均不愿出手随意殴打职工。于是李守昌常常亲自出手打骂,被打骂的有原老厂长娄山关、张书云、邱中林、车队队长刘兴汉等,有一次,调度长李文凯竟被踢中下身,经医院抢救后脱险。

1989年,嘉化厂效益还较好,职工昼夜三班倒,自然有许多女职工上夜班,深夜极不安全,有一女职工提议厂方买大客车接送女工上下夜班,李守昌对此不但不采纳,还在会上破口大骂:“你上班来找钱,一会儿说你遭强奸了,一会儿说你被抢劫了,厂里管不了那么多!”

1997年8月,职工曾中、包先明被内卫队的人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李守昌知道后,不但不处理内卫队的人,还在职工大会上讥讽被打者:“他打人不对,那要看是怎么不对,他把你强奸了,说你犯了性骚扰,那你也不对,你为啥是个女的嘛。”

对厂里伙食团,李守昌要求承包。由于条件太苛刻,有职工说;“(承包指标太高)做不起,收入的饭菜钱,仅仅伙食团人员的每月工资都不够。”对此李说:“你们把裤子脱了卖噻,哪有卖不起的道理。”

李守昌每次弄虚作假违法乱纪前,总要想方设法披上一层合法外衣,最常见的手法就是以职工名义做挡箭牌,于是就在工人们每月的工资上大做文章。他把工人的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工资210元,另一部分是所谓的奖励工资。若有不签字认可他的违法行径者,就只发给基本工资,被迫签名者则可拿全月工资。依照重庆市的物价水平,月收入210元,仅够一家三口人的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更莫说交房租吃饭了。有的家庭上有老人,下有读书的子女,这微薄收入根本不可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为了生存,职工只好违心签名。1997年700余名在岗职工填写的“员工改制身份选择自愿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笼的!这样的签名能表达我们工人的真正意愿吗?另外518名职工拒不签字,就是宁肯饿死,也不向李守昌低头。他们的结局惨不可言,有的遭到下岗扣款(这种结局算较好的),有的被打伤打残,有的被无故除名,有的被遭李守昌设置的陷阱含冤一生。他们中有相当大一部分人,现在连社会最低生活标准的保障权都被李守昌粗暴剥夺了。

李守昌常常在大会小会上叫嚣:“有市长蒲(海清)大爷……蒲大哥支持,有(重庆化工局)安局长支持……我说煤炭很白,你必须说是白的,面粉是黑的,就不能说是白的……”。在嘉化厂,李守昌就是掌握着职工生杀大权的皇帝,有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臣要民亡,你不得不亡”的恐怖权威,已在嘉化厂形成了一种“白色恐怖”,成为一种小范围的恐怖主义!

嘉化厂血淋淋的惨案触目惊心,如果有谁认为这是夸大其词,那就请到重庆嘉化厂亲自走一倘,看看普通职工过的是什么日子。中老年职工被李守昌逼得无业可就,只好依靠白发父母的微薄退休金凄惨度日,在破烂不堪的家属区,到处可见“白发人养黑发人”的人间惨剧!我们企盼有正义感的记者们实地采访一下工人的苦难,来了解体会一下:究竟是国企私化好,还是归国家管理好?

嘉陵化工厂地处重庆市区的老嘉陵江大桥旁,与重庆市委市政府驻地仅一江之隔,与江北区委区府相距仅几百米,在他们的办公楼上,就可以看见 “还我国企严惩腐败”等大幅标语在“父母官”身旁颤抖,这标语已经在空中飘扬了一年多!然而,职工年年告状,竟无人过问,职工悲惨的生活状况,历届市长老爷们居然听而不见,视而不闻,公然容忍放纵私化厂主李守昌指鹿为马,胡作非为。真不知中国人民心目中地位崇高的共产党高官们看到我们这篇报道有何感想!

改制后李守昌与官员的勾结

改制后李守昌与其同伙江北区经委主任肖通俊等,为盗掘国有资产导演了多起令人震惊的事件。

嘉化厂原厂址地处交通要道,是南来北往的主要必经之路,一面临江,作为房地产开发是最为理想的风水宝地,可大发横财,李守昌一伙对此早就垂涎三尺。为了尽快实现他们再一次大发国难财的计划,2001年7月,李守昌和肖通俊等精心策划,于19日组织全厂员工加上农民工数百人伪装成嘉化厂附近居民,去江北区委、区府闹市区举横幅示威,而后攻打江区政府,砸烂办公大楼。其理由是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危及群众的身体健康,并联名给市长写信要求嘉化厂停产搬迁,市长批复:嘉化厂已列入“退二进三”规划(即退出二产业进入房地产第三产业),企业搬出主城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泄漏,8月15日前嘉化厂搬走氯乙酸和氰化钾剧毒车间,并在当年底全厂停产”。嘉化厂的停产对李守昌来说,正是李氏私企捞钱的机会,这不需对职工负责,没有生产,就没有工资,何况这是政府决定搬迁,不是他李守昌决定的。

2002年9月1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了嘉化搬迁荣昌的决定,嘉化厂历史积累银行贷款负债的1.3亿元,在市经委的“积极协调”下,按呆账核消。

李守昌、肖通俊等一伙不法分子的策划真是妙不可言,既不留痕迹侵吞了国家上亿的资产,又名下正言顺使嘉化厂厂区的房地产开发合法化,还因搬厂骗取国家政策性代款,并且可借机开销一大批正式职工,省下的职工工资开支归已,这一石几鸟之计在他们看来是天衣无缝,殊不知苍天在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他们虽不敢说,但牢记心里,总有一天要向李守昌讨还这笔账。

李守昌的违法乱纪活动,监管部门长期对之放任纵容,对李守昌权力失去监督,加上贪官污吏与其狼狈为奸,串通一气为虎作伥,致使嘉化厂问题越来越严重。长达7年未依法公布持股名单和所持股额,抗拒法定审计。2003年10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作为正副董事长的李守昌和刘胜利二人拒不出席会议,而暗中于12月27日召集38人偷偷召开非法“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把10530000股扩涨为31403448股。

2004年元月2日,李守昌不顾合法股东大会的反对,独断专行发布了董事会换届公告。股东职工几次向江北区委反映,均被区委肖通俊庇护。

嘉化厂工人在李守昌的压榨下,苦不堪言,生活极其困苦。哪里有剥削,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嘉化厂工人们忍无可忍终于起来反抗李守昌的独断专行,2004年元月下旬,数百名职工三次集体到重庆市委、市府上访;在岗和退休工人七、八百人围堵原老厂区大门半月,不让李守昌的房地产施工队进场。

2004年4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以“职务犯罪”侦察立案,对李守昌刑事拘留,李守昌取保候审后,仇视企业职工,伺机进行报复。经与肖通俊暗室密谋精心策划后,李守昌在取保后候审期间居然以嘉化厂名义向市委、市府报告谎称:“嘉化厂老厂区存有千余吨危爆品必须拉运……”(其实嘉化厂老厂区早已停产迁往荣昌县新厂区,根本无任何危险品)。市领导担心2004年4月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液氯泄漏震惊全国15万人大疏散事件再次重演,因而出动了1500余名警察,500余名政府官员对嘉化厂实行交通管制,并包围周边地区,因而引起百姓恐慌。并趁机对揭发举报李守昌经济犯罪的38名企业职工实施软禁、压制,李守昌因此躲过了正在进行的法定审计,隐瞒了李守昌利用企业吃黑钱的真像,原市长蒲海清、市府官员肖健康、江北区区长郭宝云、财政局长李景平、区委书记胡超、副书记扬成礼、经委主任肖通俊等也借此躲过了一场动劫难。

从2004年元月初到5月底,李守昌对市政府下达的指示阳奉阴违、出尔反尔,根本就不落实办理职工全法权利的具体事宜,采取拖的态度。李守昌的作法又一次引发了2004年6月19日数百名职工围攻堵老厂区争取合法权益的正义行动。

李守昌现状和司法机关的放任推诿

2004年4月,经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以“职务犯罪”立案,李守昌被刑事拘留,但很快被取保后候审,至今整整一年了,李守昌仍逍遥法外。现在企业职工和社会舆论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职务犯罪侦察局”办案人员中个别承办人极有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有资产必须依法审计,才能确认犯罪金额,把案件深入查下去。国家规定法人代
表离任或改制,必须依法进行审计,李守昌被刑事拘留了,可江北区根本不审计,经委主任肖通俊竟然说:“这是违规操作,只能今后补审计。”检察院办案人员也推诿道:“嘉化厂不审计,没有准确性,国企资产负债多少,没有依据,很难定案,要地方政府主管出面,请审计局指定有资格证书的审计,才好深入侦办定性”。
二.
本案中有很多问题的违纪事实,检察院推给市纪委,寄希望于涉案人员坦白。国家法规明文规定:国企法人代表不准兼任私企法人代表,但李守昌任嘉化厂法人代表兼党委书记还兼任私企法人代表,利用职权擅自将国资32万元作赠股单,投资李氏私企“嘉华贸易总公司”,该公司包揽国企嘉化厂的供销和加工业务非法渔利。但检察院办案人员竟推诿说:“赠股单证据确凿,但嘉化厂账上没有拨款记载,嘉化厂账上只有现金入股记载……,此类事只有双规涉案人员才能说清,检察院对此无权”。

对李守昌转移出境的国企资产检察院也推诿无法查证,办案人员说:“李守昌向水人公司投资数百万元,嘉化厂账上只有200多万元设备投资记载,没有作为流动资金的记载,没有作为流动资金投入的250吨高锰酸钾记载。价值达250万元没有依据调查,只有双规涉案人员才能说清,所以市纪委能介入,我们无力调查”。

三.嘉化厂拥有渝中区黄花园地产价值多少?去向如何?以用甲脂技术从吉林换回的3000吨乙醇,价差30万元哪里去了?检察院对此熟视无睹。

四.检察院人士说,政法机关办案有分工,国企法人代表犯案由检察院侦办,股份制企业法人犯案由公安机关经侦队侦办。故其办案员托词道:“改制后李守昌为嘉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对他违反公司法股权变更黑洞,不是检察院侦办范围,应由公安机关经侦总队侦办。对于国企改成股企,李背着股东会这个权力机构,使李和其妻苏钰以及其女儿李先启名义,占有嘉化厂2.7亿资产70%以上股份的问题是否违法,只能由公安机关经侦总队来侦办。”

五.嘉化厂立案的突破口,在嘉华贸易总公司及其它李氏私产公司,嘉华公司由李利用职权无偿划拨国资和国企厂房设备等组建成立,李苏通过嘉华这个三无(无资金、无人员、无业务)公司,三年时间侵吞嘉化数千万资金和利润,其至编写嘉化厂欠嘉华千余万债务等等,这种职务犯罪手段,怎样定性?办案人员说:“股份制企业犯案由公安机关经侦总队侦办。”

短短几年长期盈利的的国企嘉化厂,其资产由2.5亿变为1.5亿,并负债1.36亿元,白手起家的李氏私企嘉华公司的资产却由零变为2.73亿元,如此大的反差,李守昌的职务犯罪显而易见:

1.2004年4月,检察院从深圳查获400多万元的证据,取得了李守昌犯罪证据的突破性的进展,但对李守昌却长时间不收审,不突破深挖,反而让其取保候审,任其逍遥法外,任其毁证串供,收买知情人员和收买官员。一面以扣欠职工工资相威胁,同时发上万赃钱给团伙成员封口;一面违反市政府关于土地托盘资金首先按政策解决职工安置的决定,拒不解决职工无以生存的燃眉之急,同时却用资金买桑塔纳、帕萨特等轿车拉拢上层人物,明配暗送,利诱串供。涉案人一再编造假情报愚弄官员并屡屡得逞。

2.2004年5月,检察院提取了嘉化厂和嘉华公司的部分财务档案,涉案人李守昌取保候审后,两次在厂区锅房焚烧罪证。5月中旬,又派其侄女刘工一押送档案去荣昌新厂区,随即宣称,失落不少资料……,对这种明显转移和销毁证据的行为,职工向办案人员举报后未见检察院有任何反应和预防措施。

3.2004年6月,李守昌开会时扬言:市领导已打招呼我没间题了,并派刘胜利持币疏通,着重找检察院的关系做工作,并说对方胃口大,30万、40万莫来。原有20多人的侦办组,于是就开始陆续减员,最后仅维持2到3人,基本上停止了办案。这是否与李守昌扬言的公然行贿有关?

4.2004年7月,办案人已查获平易工贸公司等转移业务利润的企业,《检察日报》专栏刊登“巨额国资流入私人腰包”的文章,重庆晨报也刊登文章:“单位改制成捞钱机会”披露嘉化厂黑幕,尽管媒体作了如此报道,检察院仍未见动作。

5.2004年9月,检察院办案人员约了几个举报人勾通交换意见,竟百般为李守昌开脱遮掩,说什么:“对32万元赠股的事,税务局说时间长了,处罚档不好找没再查;对美投资的250万流动资金,厂财务没账,不好查;对用甲脂技术换3000吨乙醇的30万差价,嘉华公司的苏钰说是她搞的,该嫌;对用劳务费名义去潼南、綦江套取几十万现金,不好查;对炒股几百万公赔私嫌,刘胜利携款是购原材料名义,有些还收回来了;对深圳房产让给苏钰是抵债,是否违法?不好定性,总之等领导审定后,才能使取保后审变为收审或撤案。”

6.2004年10月,检察院约了李守昌谈话,李守昌编造“安置了600人”的假报告,并用欺压手段要职工违心在违者罚款反政策的协议上签字,宣布撤老厂保卫,断水断电。命农民包工头当保卫科长,准备制造事端,用最后通谍限制职工在11月20日前办完撤出厂区手续,否则……

7.2004年11月,职工再三要求查阅和复印公开财务年报表和股东股份名单,李守昌在职工会上威胁说:“检察院已将查案的财务资料都运回来了,我们没问题,你们要当心!”经询问办案人说:“机关要搬家,没地方存放这几十袋账册凭证,放档案馆要6000千元存放费,江北区档案馆也不愿存放,所以叫公司运回。”难怪李守昌一再毁证转移,无人制止,难怪李守昌会如此狂妄地威胁职工和知情人,司发机关如此办案,拖延推诿,难道这里面有见不得人的黑交易?

更奇怪的是,检察院经办人(助理检查员)环建平,居然同意李守昌、苏钰夫妻二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于2004年12月10日离开重庆,前往江苏、苏州等地“处理公务”,不知检察院查究竟意欲何为?这是谁家的检察院?

据市检察院一分院办案人讲:“李守昌、苏钰走前是请了假的,是去苏州处理设备。”注:现该案仍在审查中,李氏私企有“苏州化贸公司”,法人代表苏钰、张广富,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处营业收入2500万元,注册号:320500280666,地点:苏州东门二路420号,此次李守昌、苏钰、刘胜利三人去苏州,究竟干什么时候?明人一想便知。
我们嘉化厂全体职工坚决要求:
1.立即实施对李守昌实行批捕、立即收监隔离,以防串供毁供或外逃。
2.鉴于案情复杂交错,有关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以利侦办这数亿元国资被侵吞的大案。

3.全方位深查,通过知情人专访和调查,通过办案人取证核账三结合核实案情,敦促涉案人交代犯罪过程,并追缴李守昌侵吞和私化的国资。

撰稿人后记:嘉化厂从1997年以来,一直是重庆市私化国企于厂主的所谓典型,一直被重庆官方和重庆市中小企业的厂主追捧和摹仿,这些后来者比嘉化厂的李守昌更残忍、更恶劣,与重庆市政府的某些贪官勾结更为紧密,厂主行贿贪官受贿的金额也更巨大,官方因而对企业普通职工的镇压也就更为残酷和血腥,重庆前几年“矿山机械厂”、“重庆第二机床厂”以及2004年8月重庆3403工厂厂主林朝阳(也是重庆仪表厂厂主)私化国企导致工潮就是官商勾结的一次次对人民犯下的血腥罪行。最新事件见“乌有之乡”《支持朗咸平的最新案例——重庆3403厂工潮报道》。

李守昌虽然现在摇摇欲坠,但是还在垂死挣扎,那些未被揭露的张守昌、王朝阳们正在总结李守昌教训而更加狡诈隐密地侵吞国资,以逃脱法律制裁。

我们似乎有些明白了:那些公然践踏宪法刑法侵吞公有财产的厂主们之所以能够逍遥法外,对厂主们毫无疑问的违法犯罪,司法机关之所以视而不见,政府部门放纵支持,却原来是各级政府官员早就与厂主们沆瀣一气,制定了有厂主也有利于自己分脏受贿的土政策,司法官员也早就被厂主们事先或事后喂得肥肥的。这是从局部地区如重庆所看到的,从大处从全国看,对遍及全国的重庆嘉化厂、重庆3403厂和重庆仪表厂(现名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侵犯公有财产现象,国家和法律也毫无反应,莫非《185名学人关于国企改制的呼吁书》说的不是中国的事情?

我们于是又不明白了,难道李守晶、林朝阳之流是合法转移国资为私有,政府官员和司法机关的纵容庇护是依法行政,照律执法?中国工人的生存之路究竟在哪里?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重庆嘉陵化工厂

(现名重庆嘉陵化学制品股份公司)

全体职工

3005年4月16日

分類:經改與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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