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改與工人

誰是上海最累的人?–上海現代“包身工”生存狀況調查

誰是上海最累的人?–上海現代“包身工”生存狀況調查
記者鄧亦繁
一年365天,對於在上海當護工的徐華(化名)而言,每天的生活基本是相同的。

白天守護在病人身邊,病人快輸完液了就去找護士;病人起夜,她得扶著;病人睡著了,她就在病房裏的板凳上坐著,或者趴在床沿打一會兒瞌睡。

過年的時候,徐華想到了在安徽老家讀初中的女兒,她決定,無論如何,還得再幹一年。2004年,是她來上海做護工的第十年。

休息不好是我最不滿意的看起來五十多的徐華實際年齡才40歲,這也許和她常年睡眠不足有關。徐華在上海徐彙區的一家三級甲等醫院骨科病房從事護工工作,主要是爲病人擦身、洗手洗臉,服侍病人大小便,給病人打飯、喂飯,鋪床疊被以及其他一些勤雜類工作。她每天工作24小時,一周七天,法定節假日也不休息,也就是說,如果不請假的話,她一年工作365天。這兩個月,徐華接的活兒比較多,要同時照顧6個病人,她上個月收入720元,平均一小時一元。

護工通常是按日計工錢,除此以外,沒有任何福利。“護工吃飯、洗澡都是要自己花錢的,所以不會去食堂吃五六元錢的工作餐。我一般是去食堂買一塊錢的白飯,然後就著自己帶來的鹹菜、醬菜吃。有時候,病人家屬會帶很多菜來,病人吃不了的或者不吃的,家屬也會給我們吃。但是如果被巡視的人發現,是要罰款的。”徐華說,“我24小時工作,工作時間不能去洗澡,被發現的話要扣50元錢,等於幾天的工作就白做了。所以平時就是用水擦擦身,偶爾沒有活兒幹的時候出去花幾塊錢洗個澡。衣服也不好洗,沒有晾衣服的地方。”
徐華最不滿意的就是休息不好,她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夠躺在床上安安穩穩睡一覺。

“白天不能打瞌睡,被護士長看見要罰款;晚上也沒有休息的地方,碰到病人心腸好的,會花幾元錢幫我租個躺椅,更多的時候都是拿凳子拼在一起躺一會兒,或者趴在床沿打盹。這樣都睡不好,也總惦記著病人要叫。”

即便有種種不滿意,徐華仍然捨不得放棄這個工作。

“畢竟一個月能有六七百元收入,總比在老家呆著強。我女兒上學需要錢。”今年春節,徐華也沒回家,繼續工作。不過徐華告訴記者,她打算做完這一年就回老家去,因爲身體實在吃不消。

護工的生存狀況堪憂

像徐華這樣的情況在上海的各醫院護工群體中十分普遍。2003年9月起,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于海組織了20多名學生志願者,對華山醫院、中山醫院、瑞金醫院以及楊浦區、盧灣區中心醫院等15所三級、二級醫院的護工生存情況,進行爲期四個月的調查,發現護工的生存狀況驚人的相似。

“除了極少數在重症監護病房工作的護工有倒班休息制以外,其餘科室的護工全部都是沒有固定休息時間,沒有休息場所的。她們每天工作24小時,每周連續工作七天,一年有多少天他們就必須工作多少天,沒有一天可以休息,除非請假,但是請假就沒有收入。她們一周的工作時,相當於普通勞動者一個月的標準工作時,然而收入卻非常低。”

于海教授對此表示驚訝。他說,“這是嚴重侵犯人的休息權的。休息是生命權的一部分,而她們這一基本的休息權卻因一紙合同而被剝奪。每天24小時的工作狀態,不僅使她們成爲現代‘包身工’,失去人身自由,而且對她們的身體健康造成永久性的傷害。”

上海市長征醫院神經內科主任趙忠新教授認爲,護工這種“沒完沒了”的工作使得她們的精神一直處於緊張狀態,會使她們白天的精力也不能集中,直接影響到她們的感官、思維,記憶力、注意力和反應能力下降;此外,長期缺少睡眠,會導致護工的免疫功能下降,全身功能紊亂,患心臟病、胃病、抑鬱症等疾病概率比正常睡眠的人高很多。

上海市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的吳堅律師分析說,從表面上看,醫院和護工公司按小時給護工計費,護工像是小時工。而《勞動法》對於小時工的使用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所以醫院和護工公司對於護工工作時間的安排並沒有明顯違法的地方,只是讓他們連續工作確實不人道。但是,如果按照小時工的薪資標準,上海市2003年7月1日起執行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5元/小時。如果護工與醫院或護工公司構成勞動關係的話,就不得低於上海市的最低標準,1元/小時的收入只有最低標準的五分之一,實在太低了。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法規處的工作人員則建議醫院或護工公司爲護工這一特殊服務性工作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按照勞動部文件精神,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每周必須休息一天,這樣可以適當保障他們的休息時間。

誰在瓜分護工費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病人及其家屬對於護工的生存狀態瞭解得並不多。

“我每天支付的護工費是60元,住了十天院,交了600元。護理我的護工同時管3個病房的六位産婦。如果每人住十天院,就有3600元,她一個月少說也有1500元吧!”剛剛在楊浦區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生完孩子的鄧女士說。

事實上,調查結果顯示,護工月收入在400-600元的占10%,600-700元的占45%,700-800元的占10%,800-900元的占15%,900元以上的占20%。

那麽病人繳納的大量護工費又到哪里去了呢?

盧灣區一家專爲醫院提供護工的家政公司曹女士告訴記者,各個醫院的護工收入不一樣,在她們服務的那家醫院,一個護工照顧一個病人,日收入23元(病人支付30元)。如果一個護工同時照顧兩個病人,則收入爲36元/天,而並非46元/天。有的醫院照顧多個病人和照顧一個病人收入是一樣的。

據曹女士透露,很多護工不是由醫院直接管理,而是由護工公司或物業公司聘用。醫院需要護工時,就到公司來聯繫。這種情況下,病人支付的護工費有一部分是由醫院和護工公司分掉的。比如每個請護工的病人交給醫院或公司30元,其中23元給護工。餘下的,作爲公司的各項開支,以及護工的稅金、培訓、服務、暫住證等費用。此外,每月還要上繳3000元給醫院做場所費。

也有不少醫院對護工進行直接管理,並收取管理費,閘北區一家醫院醫護部門的陳先生說:“這樣向病人的收費就相對較低。每天24元,護工拿20元,醫院拿4元,主要是用於護工在醫院工作、生活的水電煤、洗澡費、培訓費及其他管理費。”

而對於護工公司和醫院提供的“管理服務”,護工們普遍表示不滿。

一名在某區中心醫院工作的護工向記者傾訴時,幾乎要哭了出來,“我每天收入19.5元,除去一天三頓飯,剩下的已經不多了,她們還要經常收錢。什麽培訓費50元,工作服100元,鞋費55元,胸牌20元。有次讓交50元辦健康證,其實連體檢都沒有。我們識字都不多,醫院還老組織我們參加文化考試。考一次交80元,考不出就再交80元補考。前段時間考試,60多個人只有17人及格。”

社會對護工生存狀況的冷漠

“一次上課時,我做了一個小小的民意測驗,想看看學員們對護工的這種生存狀態的感受。然而令我吃驚的是,有三分之二的學員認爲這是合理的,因爲她們沒有文化,只能做這種事,只能拿低薪,不可能像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一樣享受那麽多權利。”

于海教授在接受採訪時介紹說,這次測驗讓他感到異常難受。
“社會上許多人對於這些弱勢群體的歧視和冷漠,以及社會對於外地務工人員從制度上到認知和待遇上的種種不平等,值得警惕。”

於海認爲,中國這種勞動力無限供應的市場氛圍,決定了她們根本沒有談判的能力,當受到傷害時也沒有能力保護自己,所以,政府的有關部門不能完全放任市場來調節這類勞動力的交易,而應該制定明確的措施保障類似護工人群的基本權利。

(本調查爲復旦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資助專案;復旦大學社會學系許豔緋、李依楠、胡兆磊、王幸等同學參加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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