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縫紉機廠職工的請願書
轉自主人公論壇
作者: 武縫職工
日期: 2003-12-02 13:45
請 願 書
不明不白離了崗,月發幾十元,十年盼改制
糊裏糊塗要買斷,不准問身價,一再受愚弄
現武漢電站配套公司是武漢市計委屬下的一家名義公司。1998年,長江動力公司因經營不善【1】,將兼併的武漢縫紉機廠由市領導出面劃撥給武漢電站配套公司經營。【2】
一、 現 狀
1、 武漢電站配套公司接管武縫廠後,五年來,無絲毫經營業績,而是大肆將武縫廠新舊設備統統作爲廢品變賣,將空洞廠房出租。【3】
2、 全廠不明不白放假、離崗工人近600人,其中前期放假離崗人員每月僅發60元+工齡補貼2元/年的生活費至今近十年,並不給辦理下崗手續,後期放假工人帶薪離崗。【4】
3、 生活區職工的福利住房於2000年一次性買斷産權給職工,售房款被電站公司調走100萬元;售房後,廠方應劃撥給區房地局管理的20%房屋維修基金分文未劃撥,而業主應分攤也由區房地局管理的2%房屋維修基金也被廠方收繳挪用。
4、 所有職工的社保金繳納不合理;在崗幹部繳費指數均在1.9~2.0之間,且96年至今無一月漏繳;而放假離崗工人的繳費指數僅平均在0.6左右,且普遍漏繳近30個月。【5】
5、 醫療保險從2002年登記後,一直不辦理,致使這期間有多名職工因無治死亡;幾名職工由小病釀成絕症。2003年11月在廣大職工的呼聲中,醫保卡總算發到工人手中,然而只能看一次感冒便不能再使用了;十幾年來,職工醫藥費均是職工牙縫中擠出的錢墊付,至今不能報銷。【6】
6、 從未給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致使無房戶無法貸款購房。
7、 所有職工住房統統偏少,均未享受住房補貼。【7】
二、 國 企 改 制
武漢市政府66號文件是國企改制的法律依據。全廠廣大離退休幹部、職工和放假離崗、在崗工人幹部積極擁護。然而武漢電站配套公司領導卻置市府文件於不顧,採取欺上瞞下、空手套白狼的套路,對外謊報軍情,矇騙執法機關要求保駕護航。【8】
在多次的廠方與職工代表對話時,均請來執法機關要員坐陣,安排保安人員佩戴警具守護職代會會場。2003年9月15日,主持職代會的廠長指使保安人員打傷要求旁聽的73歲老工人,至今留下後遺症。【9】
更有甚者,在2003年11月24日,以董事長、總經理高順喜爲首的領導,矇騙上級機關,調動市公安局、市防暴隊、洪山區分局、區刑警隊,東湖開發區分局、關山派出所、巡警等計24輛警車在工廠大門外壓陣,意欲保護開發商在沒有任何改制行動的情況下強行進入廠區拆除國有資産。【10】
對內,武漢電站配套公司爲謀求更多、更大的公司利益,高舉著改制的旗號,採用高壓政策,不召開職代會,擬例虛假資料,虛擬一份完全違法、嚴重侵害工人合法生存權益的方案,愚弄工人群衆,以達到他們空手套白狼的目的。
1、 廠內改制,與開發商聯合開發,作爲控股方的電站配套公司卻不掏一分錢,已由開發商支付4000萬元,美其名曰用於改制,而工人卻未曾領到一分錢,至今4000萬元已不知花落何處。
而開發區拆遷辦和開發商得到的答復是4000萬元已全部用於補償改制的工人了,所以開發區下達拆遷令,同意開發商執行合同進廠區開發。【11】
2、 工廠改制本不與買斷産權的職工住房相關聯,然而,武漢電站配套公司暗箱操作工廠改制時,卻連職工私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廠區土地一併給買斷了。職工私有房屋土地使用權買賣款已由電站配套公司吞沒。現在的職工私有住房已成了一片不值錢的違法建築。【12】
3、 作爲聯合開發的控股方,廠區內外有許多閒置房不用,而偏偏尋找遠離現場的電視機廠用高價租賃大片辦公用房,本意遠離是非中心,可便宜行事。
4、 從上述三例,便不難看出武漢電站配套公司領導的動機和套路:
即:披著改制的外衣,利用國有資産以聯合開發爲名控股、收取開發商預付款-→虛擬改制方案-→欺騙各級政府、矇騙工人群衆強行進廠開發-→騙取開發專案進度款和住宅區土地出讓費-→全部出讓控股權、由開發商獨家操作-→原控股方攜款蒸發-→工人訴苦無門、改制無補償、住房違法被拆-→矛盾激化,破壞了社會穩定。【13】
這就是武漢電站配套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套路和造成的結局。
三、 工人群衆的要求
1、 鑒於武漢電站配套公司違法行政、欺騙上級、愚弄工人的事實,應取消該公司主持武縫廠改制的資格,武縫廠的改制工作由該廠職代會獨立主持,以保證政府文件的完全貫徹落實,維護政府文件的嚴肅性,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的安定團結。
2、 強烈要求按市府66號文件落實國企改制,保護國有資産不流失,維護工人群衆合法權益。
① 執行66號文件規定的工齡買斷價591元/年;
② 依文件精神,按社平工資補發歷年來拖欠放假工人的工資;
③ 依文件精神,按市最低生活保障線補發歷年來拖欠下崗工人的生活費;
④ 按有關文件規定補發改制工人的失業保險金;
⑤ 按政府規定補發改制工人的住房公積金;
⑥ 按政府規定補發工人的住房補貼;
⑦ 按政府規定補交漏繳工人的社保金;
⑧ 從96年開始,調整放假工人、下崗工人的社保金繳費指數;
⑨ 按規定全額交納改制工人的醫療保險金;
⑩ 按規定報銷全廠離、退人員和工人的醫藥費;
11 收回被電站配套公司盜賣的住宅區業主私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權;
12 補發全廠職工多日來24小時守護廠房,保衛國有資産期間的生活費。
請政府爲我們弱勢群體作主!!!
離退休人員
武漢縫紉機廠
全體工人【14】
2003年11月26日
注釋:
【1】不是因爲長江動力公司經營能力不行,而是因爲該公司經理中飽私囊,通過帳面上的手段,將其母廠——起重發電機廠的虧損業務轉移給縫紉機廠而造成的,該公司經理後攜款逃往菲律賓。
【2】武漢電站配套公司又稱南光公司,是一個純粹的皮包公司,其總經理高順喜5年前從市計委下海,但至今打著計委的旗號招搖撞騙,要說到資本,只有這個。“劃撥”前,縫紉機廠欠長江動力公司2400萬——這就是長江動力公司經理的業績,爲了順利“劃撥”,市里宣佈這2400萬停息挂帳20年。就這樣,武漢電站配套公司沒有投入一分錢,就佔有了縫紉機廠,長江動力公司也沒有得到這2400萬的好處。
【3】武漢電站配套公司號稱要投産電動自行車專案,但是自己沒有錢,找銀行想貸款4000萬,銀行沒敢貸。於是電站配套公司開始靠賣廠裏原有的設備掙錢,廠裏原有帳面資金幾百萬,也被電站配套公司拿走。爲了順利地搞陰謀,電站配套公司抛開縫紉機廠原財務班子,外雇保安隊伍,另租辦公用房,一切都在背著縫紉機廠廣大職工。工廠常年靠出租廠房和門面房的十余萬月租金維持。
【4】這種不叫“下崗”叫“放假”的處置方式始於96年,分兩批。前一批人占大多數,應該“歸功於”長江動力公司。後一批人很少,“帶薪離崗”帶的是多少薪呢?150元!這被工人們認爲是電站配套公司籠絡人心,分化職工的手段。武漢縫紉機廠共有職工600多人,加上離退休工人達1000人以上。現只有70餘人在崗,多是中層幹部,月薪高達1000多元。廠裏只剩一個工模車間一直在生産,其餘人一天上班就是玩。其餘均放假離崗,至今已有十年之久。其中還有30多人,因爲算作“大集體”,連一分錢都不給。不給辦下崗手續,意味著職工們自謀生路擺個小攤都會被城管收繳,下崗、失業救濟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都沒有份。因爲先前的手續,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電站配套公司管不到,也就不存在少給或不給的問題,但是一個月也只有400元左右。青工家庭,幾乎都只能靠父輩的退休金過活,因爲那60元也就只夠水電的,廠裏代扣水電。
【5】繳費指數高的,意味著以後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拿;繳費指數低的,意味著以後只可能有400多元的退休金拿。關於這個社保金,要不是有文件強行要求繳納,多少得交一部分,電站配套公司想必是連一分錢也不會繳的。
【6】包括離退休職工。
【7】職工們現有的住房,全系原有職工宿舍買斷而成,都是六幾年、七幾年、八幾年的房子。每戶面積最大的樓是建於六幾年的,也只有69m2。
【8】“武漢市政府66號文件”名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政策的意見》,系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武政辦[2003]66號文件。其中第二條寫著:
企業改制時涉及職工分流與安置的下列費用從國有資産中抵扣或預留給改制後的新企業(包括改制後變更登記、新設登記企業以及收購、兼併改制企業的企業,下同)並由其支付。
(一)改制時,企業在冊職工與原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時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
(二)企業離退休人員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應繳未繳的醫療保險費用;
(三)企業傷、病、殘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分類處理所需的生活補助及醫療費用;
(四)企業改制前,職工遺屬應領取的撫養費、精簡返鄉人員應領取的生活補助費。
其中第三條寫著:
妥善分流與安置改制企業的各類職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社會保險按政策做到應保盡保。職工安置分流方案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一)企業改制時,企業職工應與原國有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並給付或預留一定經濟補償金。其經濟補償標準按工作年限確定,工作時間每滿1年(工齡不滿1年按1年計算),按改制企業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資標準發給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若企業月均工資低於591元的,企業可根據實際支付能力參照591元的標準執行。
(二)對與原國有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且離開企業的職工,企業應即時給付經濟補償金並爲其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移交手續,……
這裏想指的估計是以上部分。
【9】先前的職代會代表都是電站配套公司的人和在崗職工,關起門來秘密開會。所以廣大離崗和離退休工人要求旁聽。9月15日的事件發生後,在離崗和離退休工人的多次大力爭取下,選出幾名代表擠進了職代會,但是也僅占11月21日公告的職代會名單中很少數。之後,在他們參與下召開的職代會討論了生産等問題,回避了改制問題。
【10】由於電站配套公司的種種劣迹,職工和它的衝突有些激化了。工人們鎖住了廠門來阻止沒有補償的先拆遷後改制。爲了威懾,它調來了警察。
【11】電站配套公司聲稱縫紉機廠現負債1000萬。就算真有1000萬,那麽,用4000萬減去1000萬,再分給600多名職工,每人也應可得到5萬元,就算除去醫療,住房和養老保險,也應該有3萬多元。不妨以平均20年工齡計算,每年遠超過1500元。遠高於66號文件上的591元/年工齡的標準。而工人們只要求按591元兌現,電站配套公司都不肯允諾。而且,這1000萬的負債,電站配套公司又該承擔什麽樣的責任呢?
【12】職工們的住房“三證”齊全。今年去房地局交納土地稅的時候,房地局告知從明年起再不用交了,土地賣了。這才得知這個天大的秘密。這是問題的關鍵。職工們理解國家的難處,忍了十年,到頭來,卻要落得不留分文,逐出廠門,拆除房屋,流浪街頭。工人階級主人翁地位何在?國家當年承諾的“社會主義優越性”何在?再也沒有退路了!無怪乎說“官逼民反”,沒有“官逼”,哪來“民反”?
【13】有了長江動力公司經理遠逃菲律賓的前車之鑒,懷疑“原控股方攜款蒸發”難道是無中生有嗎?“矛盾激化,破壞了社會穩定。”一句,在與工人對立的廠方看起來,簡直是要挾了。可是,誰來爲職工們作主呢?官官相護,上訪無門。除了上街,更有何方?!
【14】此處,有武漢縫紉機廠400多職工的簽名。此請願書已於11月下旬寄送中央和省多處相關部門。
分類:經改與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