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改與工人

強烈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遼陽工人領袖

強烈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遼陽工人領袖

姚福信和肖雲良

5月9日,遼陽鐵合金廠工人代表姚福信和肖雲良因帶領工人反腐敗爭權利,被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7年和4年有期徒刑。對於政府這種以國家機器公然迫害和平抗爭的工人領袖的行為,我們不能答應!我們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姚福信和肖雲良。我們已經收集到2053個香港市民的簽名,並在網絡上收集到近千個各國工會會員和關注這一事件的人仕的簽名,支持我們的這一要求。

據我們了解,5月9日法庭宣判前,300多名鐵合金廠工人默默的聚集在法庭外,以沉默聲援自己的代表,抗議政府的鎮壓。而遼陽市政府也如臨大敵,派出300多警察擋在門口,不准工人進場。宣判現場除了姚福信和肖雲良的女兒外,其餘全是來自省公安廳的警察和省政府官員。宣判時,當局既不准其他工人代表入場旁聽,也不准新聞記者和其他關注這一案件的中國公民進入法庭,而且,宣判後法庭竟然連姚福信和肖雲良作最後陳述都不准許。尤其令人髮指的是,宣判後,警察竟然將在法庭旁聽的姚福信和肖雲良的女兒分別押上警車帶走,數名警察更毆打了在外面等候消息的肖雲良患病的妻子,致使她不省人事並被送醫院搶救。

而且,據肖雲良的女兒肖宇介紹,宣判時,父親的一只眼睛已經失明,另一只眼睛也幾乎完全看不見了。不過,一年多關押對他們健康的摧殘,並沒有摧垮他們的意志,在聽宣判時,健康狀況比肖雲良稍好一些的姚福信鼓勵身體極度虛弱站起來就打晃的肖雲良說:「我們站起來,別讓他們看笑話!」於是,肖雲良從座位上站了起來,雖然艱難但卻站起來昂著頭聽宣判,兩位飽經折磨的工人領袖,只能以這唯一的方式表達對那些判他們有罪的人的蔑視。兩位工人領袖面對無端迫害時的气概清楚的表達出中國工人階級面對壓迫時的共同心聲:工人團結爭取權利無罪,中國工人不會被嚇倒!

其實,判遼陽工人代表有罪,警察當眾毆打群眾這類事件發生在遼寧省並非偶然。3月30日遼寧撫順大四平鎮孟家溝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4名礦工遇難。一名來自四川的礦工遇難後,他的妻子顏明芳到大四平鎮政府要求協商事故賠償事宜不果,也是遭到派出所警察的毆打。另外,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辦事處主任姜維平,1998年先後在香港的政治刊物上發表了三篇批評大連市原市長、後升任遼寧省省長薄熙來的文章,以及揭露遼寧省官員貪污腐敗,以權謀私的文章,結果於2002年1月被判8年監禁,剝奪政治權力5年。

種種跡象顯示,這次迫害遼陽工人領袖的主要決策者是遼寧省政府。長期以來,遼寧省政府在國有企業改革中一直蔑視勞工的基本權利,上任總理朱熔基將遼寧省定為社會保障改革試點省,但省長薄熙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都做了些什麼呢?在撫順煤礦,礦工們被強迫買斷工齡,每年工齡只給300多元補償金,在井下幹了30多年的礦工們被一腳踢出煤礦後,連一萬元都拿不到,而且,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之後,算來算去,到工人手中的差不多一個子兒都沒有。3月30日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撫順大四平鎮孟家溝煤礦,遇難礦工家屬無可奈何的接受了不合理的事故賠償,撫順礦務局的礦工們在不合理的補償條件下也無可奈何的接受了買斷工齡。要麼逆來順受,要麼像遼陽鐵合金廠的工人們那樣不甘被屈辱欺騙,行動起來反腐敗爭權利,但領頭工人代表卻被判刑。這就是中國遼寧工人的命運。

我們留意到,新一屆中央政府上任之後,決策和行為方式比起上屆政府的確發生了一些變化,可是,就在新任總理溫家寶下煤礦、進工廠、走鄉入戶試圖建立政府親民新形象的時候,在新一屆政府嘗試團結全國人民一心對抗薩斯病的時候,遼寧省政府卻重施迫害姜維平的故技,不惜分化社會,制造仇恨,以判刑報復揭了他們瘡疤的遼陽工人領袖。我們要問,遼寧省長薄熙來到底想幹什麼?

就遼陽鐵合金廠工人代表姚福信和肖雲良因組織和平請願行動反腐敗爭權利而被判刑這一事件,我們提醒遼寧省政府領導人:中國是薩斯病受災最嚴重的國家,同時也是公共醫療體系最不完備的國家,目前,國家在資源嚴重缺乏的情況下,除了重建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凝聚人心團結抗災之外,別無其它對抗「非典」的出路。遼寧省政府領導人在此非常時期,利用國內外輿論焦距薩斯病的時機,對遼陽工人代表判刑,進一步打擊和動搖了人民對政府已經少得不能再少的信任,這才是真正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為此,我們強烈要求遼寧省政府立即無罪釋放姚福信和肖雲良!

我們呼籲中央政府,目前,國企改革中腐敗泛濫,工人權利受到前所未有的官方侵害,已經引起舉國上下義憤。遼寧省將組織和平請願爭取工人合法權利的工人代表判刑的做法,其惡劣影響必將波及全國各地。如果任由遼寧省政府這樣做,必將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損害廣大工人與政府之間已經很少的信任,最後,也必將從根本上動搖政府今後危機應變和處理能力。

我們認為,從年遼陽鐵合金廠工人開始反腐敗爭權利的抗爭行動,直至去年月抗爭行動進入最高潮,姚福信和肖雲良等人代表工人與政府談判,完全是在行使工人最基本的自由結社權和集體談判權等合法權利,這些權利不但受到國際勞工組織第87和98號公約的保障,同時也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的保障。我們認為,發生在遼寧省的對遼陽工人代表所實施的鎮壓和迫害,就是對全體中國工人階級的鎮壓和迫害,更是對國際工人運動的蔑視和挑戰。對中國遼寧省當局這種官商勾結保護腐敗,迫害工人代表的行徑,我們將盡一切努力動員國際工人運動大家庭中的力量,支持遼陽工人的抗爭,並會在正在召開的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年會上譴責這種鎮壓工人的政府行為。

簽署組織:

中國勞工通訊
香港職工會聯盟
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四五行動
香港基督徒學會
全球化監察

200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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