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期

無產階級與自由━━也談孫志剛之死

陳泰

《先驅》第69期,2003年(秋)

孫志剛,男,27歲,湖北人。大學畢業,廣州職員。20033月因未帶暫住證被警察收容,兩天後在收容機關救治站內死亡,多處迹象表明他死於警察及其幫兇的多日毒打。孫志剛事件與正攪得中國社會飛沙走石的「非典」疫情,引發了部分中國輿論界要求真正保障公民自由權利、乃至實行憲政的呼聲。他們說的是哪些自由?人身自由、遷移自由、新聞自由。孫志剛事件爲何引發如此政治化的訴求?目前這股自由的呼聲背後隱藏著哪個(些)階級的利益?工人爲自己爭取上述自由的鬥爭是否與這一呼聲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抑或相反?

讓我們先看看事件的歷史背景……資本主義復辟與波拿巴獨裁

中國的資本主義復辟道路與前蘇聯和東歐、蒙古國不同,後者的共產黨正式下台,引進了議會民主和多黨制,有的國家還發生了分裂和內戰。中共保持了統治地位和政治穩定,並自己動手主導復辟進程。在這個過程裏,原有的黨政軍官僚集團逐漸成爲官僚資本,它容忍新生私人資本,但保留自己的最高裁判權。復辟後,中國社會的個人(特別是大小有産者)活動空間有所擴大,但政治專制局面基本未變。馬克思主義稱類似的制度爲「資產階級波拿巴主義」,說的是某種政治勢力(有時乾脆是一個人,比如法國歷史上的拿破侖•波拿巴)自命代表全國所有階級所有民衆出掌國家政權,在實質上以近乎無限的權力維持、鞏固資本主義。

這一堆「主義」與孫志剛事件有何相關?

關係在於,官僚資本的形成和它對中國的統治,是近十多年原工人國家幹部群以權力賺取資本賺來的。無限的權力帶來無限的資本,又反過來使得從上到下大小官吏對權力越發瘋狂的迷戀,甚至可以看到皇權思想的某種復活。而私人資本呢,儘管它的發迹史完全建築在官商勾結的基礎上,在新統治者內部畢竟是矮了好幾頭的老二。仰人鼻息的私人資本不但缺少政治發言權(更別說決策權),還時不時會從「開拓型企業家」淪爲階下囚(衆所周知的牟其中案、楊斌案、仰融案)。這是正在持續膨脹的私人資本所無法長期容忍的。中共十六大前後,民間老闆們向政壇邁出重要一步。億萬富翁、新當選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建華公開揚言要「把我們的意見上升爲國家意志」;全國工商聯的統計表明,近五年來資本家當中擔任縣以上各級人大代表的有九千零六十五名,擔任縣以上各級政協委員的有三萬二千零二十五名。

話說回來,老二還是老二。作老大的偶爾不動聲色提點幾句,老二們就要起雞皮疙瘩。比如說吧,今年年初就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人選問題,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劉延東輕描淡寫地點明有必要「適當增加安排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好個「適當」、「安排」,居高臨下的霸氣暴露無遺。小二們正面強攻不易,便大打運動戰,先是刮起憲政風,接著越來越頻繁地出起民意牌來。

這時,孫志剛事件發生了,並迅速成爲民間資本輿論陣地攻擊官僚資本的一顆重磅炸彈。

遷移自由、人身自由與剝削自由

在所有官僚篡權後的工人國家裏,對普通人的自由遷移都有很強的限制。史達林時期,蘇聯農村人口根本不配發身份證,而沒有身份證就不能坐火車、住店,廣大農村群衆等於是變相地被囚禁在各個集體農莊裏[1]。在北韓,就連對城市人口的國內流動也有諸多限制。官僚集團對群衆的壓服、限制,主要來自前者的政治虛弱:由於它剝奪了無產階級對社會的管理權,因此害怕、提防後者;作爲工人國家軀體裏的寄生階層,它又不能立即毀掉前者(工人國家),所以得不到國際資本的信任。內在的虛弱和前途的不確定性,使得蘇、中等國篡權官僚表面上不可一世,卻對些微公開批評、反對的迹象都寧枉勿縱,怕得要死,最後索性退回革命前,一了百了。

資本主義復辟後,由於經濟發展出現不平衡性,無論在原蘇各國還是在中國,人口流動空前增加。孫志剛一類的無産者是哪里有工打,就去哪里。無産者有選擇被誰剝削的自由,但他(她)沒有不被剝削的自由。對有産者來說,這種流動確保了它購買數量和質量稱心勞動力的自由(可能性)。市場交易的原則得到遵守。

可是孫志剛爲什麽被打死了?

原因有二。第一,資本主義復辟以來,當局沿襲了過去的戶籍制和人口登記制度,硬性地把無產階級化爲兩部分:本地人與外來人。鑒於市場經濟的盲目性和非理性,鑒於十年來國企和老工業基地的崩潰,中國勞動力的流動水平極高。官方對外來工的歧視性待遇,既大大削弱了這些工人在勞動力市場上討價還價的本錢,又爲資方在可能的工潮時期把「鬧事者」分散遣送回鄉,提供了合法性。官僚資本和私人資本需要大量的工人,但他們不需要在工業中心看到一個年青、龐大、有組織的工人運動,特別是政治化的無產階級團體。讓外來工在中心城市站不住腳,是中國資本應對未來階級戰爭的許多預防措施之一。

孫志剛慘死的第二個原因,是吏治的腐敗。中共蛻變爲官僚資本後,加上對政權的壟斷,使吏治達到五十年來最黑暗的時期。在階級矛盾激化的今天,凶吏惡警既是當局對付社會不滿的工具,也成了它目前最可靠的社會基礎。爲了滿足這個社會基礎的胃口,當局事實上允許前者利用手中的授權開闢形形色色的財源。中評網主編蕭瀚在《惡法必須立即廢除!━━評孫志剛之死》一文中指出:「國務院、地方政府制定的那些非法律的行政規範、地方性法規裏甚至一些效力位階最低的土政策裏都充斥著警察可以隨便剝奪人身自由的規定」。隨之而來的是俯拾即是的破財免災現象[2]。擾民的惡吏不但欺壓、敲詐工農,也在不同程度上困擾著大中小民間資本家和相近的知識界[3]。於是,對準這個似乎與底層有共同語言的話題,老闆們出拳了。

讓資本家免於恐懼的自由,就是工農恐懼的來源

爲了掩飾自己與大哥爭權的真相,私人資本(在現階段,民間資本的政論聲音主要通過自由主義輿論界來表達,幕後老闆保持低調━━陳泰注)很想扮演爲民請命的角色。但是中國的兩極分化是這樣尖銳,新生資產階級是這樣貪婪無度,以至作戲也常露馬腳。430日蕭瀚在他的另一篇文章裏《就孫志剛之死再談惡法》中,把中國與巴西作了一番比較。他宣佈,里約熱內盧有貧民窟與北京沒有貧民窟反映的是「兩種觀念的差異。這兩種觀念的差異中反應出對待人權的不同看法」。蕭瀚援引里市市長的話說:「我們無權將貧民驅趕出城市」,並表示贊成。蕭瀚寫到:「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他/她有資格在任何地方生活,只要他沒有法律意義上損害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都不得剝奪其自由」。蕭瀚的立場,簡單說來就是一個工人,無論本地工外地工,他(她)住在哪里都是自由的,只要他(她)有錢租屋或買房;反過來說,他(她)住在哪里都是不行的。這就是民間老闆準備得勢後「解放」工人的方案。

對工人來說,是現狀好呢,還是蕭瀚式的貧民窟自由好?現狀不必說,聞臭氣、喝髒水、與鼠蚤、腦膜炎和霍亂爲伍的「巴西自由生活方式」,也決不是工人階級的理想選擇。不要忘了,從總體來講,私人資本是外來工歧視政策的受益者,與官僚資本一樣,它害怕上億民工潛在的階級鬥爭能量。上文中蕭瀚提及的「沒有法律意義上損害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就是一個原則性的伏筆:只要你們工人作共和的順民,你們的貧民窟自由我們可以保障,要是敢造反,我們也不會客氣。

另一位自由主義作者劉曉波把民間資本的要求說得更具體些。515日他在《高官批示保障不了人權》一文中,提出「司法獨立和程式正義是保障人權的基本制度條件」,要求「改變以党管法和以政代法的現行制度」,「改變党權至上的現行制度」,以使人權得到「制度化保障」。劉曉波沒忘了在文章裏寫上這全是爲了「社會弱勢群體的人身自由」而提出來的。可是,司法獨立到底能保障誰的人權呢?19924月,美國洛杉磯發生非裔和拉美裔貧民大暴動,13212名暴動者被捕,他們中的許多人因此長期服刑。對暴動者來說,美國的司法獨立只能保障他們的失業自由,貧民窟自由,沒有任何前途的自由,12歲加入黑社會21歲時還沒死就是「很大成就」的自由。不滿嗎?美國司法對他們說:「你暴動,我判刑」。對中國工人來說,弱勢群體的人身自由如果只意味著從「到昌平[4]挖沙」改爲到貧民窟得腦膜炎,就不過是地獄裏換個房間罷了。只有官僚資本重壓下勉強當著小半個主子的民間老闆們,才會從「改變以党管法」得到實質性的好處:對資本家人權和財産權的尊重和制度化保障。

一句話:在工農缺席的現有政治格局中,「改變党權至上」首先並主要意味著私人資本利益遊說集團(包括輿論陣地)的增強,一虎當道變成虎狼搭配,無産大衆的被吃霉運不會因此改變。

目前,除了權力再分配這個主要話題,各路老闆確實還有些戰術分歧:當令的老牌「官字型大小公司」最拿手的是在監獄般穩定的秩序中管理工農作生意;他們在民間挖金的同好主張對工農放生(反正除了垃圾場,窮人很少有其他地方可去),讓後者少些抱怨老闆「什麽都管」的理由。但是在一點上新派和老派企業家有絕對的共識:無論住在監獄或是垃圾場,工農都不能妨礙老闆作生意,特別是與國際接軌。在2002年的北京,僅建築工人就多達80萬人。北京的工人比當地警察、武警、駐軍、特工和私人保安加起來還多得多。爲了讓官私各路老闆免於工人運動和工人革命的恐懼,才有昌平,才禁止工人結社、出版、遊行、罷工,才把工人抗爭的積極分子投進大牢。2003年自由呼聲的大前提,是官私各派有産者對資本主義剝削制度的肯定。只要工農敢於向這個總制度挑戰,國家暴力就會作出回答。昌平的挖沙場和秦城監獄即使關門,也時刻會重新投入使用。

不要昌平,也不要貧民窟

同有産者的各個派系相比,無產階級和農民今天的組織程度是差得太遠。無論如何,遷移權對工人(不僅是農民工,今天任何一個人都可能背井離鄉)來說,同工資發放、醫療保險一樣,早就是非常現實而普遍的問題。工人爭取遷移自由的鬥爭要求不能是孤立的,否則就真成了讓老闆更得心應手地剝削他們的要求。遷移權與結社權密不可分,因爲只有自我組織起來的工人可能部分解決諸如工作、醫療、住宿等生活問題,讓官方的收容遣送制度失去存在的藉口[5]。

「難道在解決工人生活問題上,政府和資方就一點好的作用也起不了嗎?」,有人問。當然能。但工人只有把解決問題的主動權抓在自己手裏,才能讓政府和資方作出可能的讓步。在目前中國的階級力量對比現實中,工農不組織起來,滿足於消極的向上呼籲,最好的情況下也只能獲得某些問題一時一地的個別解決。就拿孫志剛事件來說,無非是警方擡出幾個替死鬼,賠給家屬些錢了事,廣大工人的處境不會因此有絲毫改善。我們共産主義者認爲,對工人來說,針對遷移權問題具體的要求應該是:

1.全國立即無條件廢除暫住證制度;

2.保證無條件遷徙權;

3.開放工人結社自由;

4.開放工人組織出版自由;

5.在工人組織參與下清理全國收容遣送機關,懲處證據確鑿的惡警惡吏。

目前,官資兩方都不會對工人作出這樣「大」的讓步,但工人結社和出版權作爲其他一切要求的基礎,已是當務之急。毫無疑問,工人不能坐等政府批准之後再投入結社和出版活動。

最後談談白領職員在鬥爭中的位置

孫志剛本人生前是職員,目前網路輿論就孫志剛事件發出不平之聲的,很大一部分也來自職員,因爲他們同民工一樣承受著缺少遷移權帶來的壓力。雖然絕大多數職員無疑屬於無產階級,但近二十年來資產階級復辟文化對高等教育群體的思想侵蝕、共運的坍台和工人的無組織,使得職員中間精英思想濃厚,「向上爬,拼出頭,開闢自己的一片天空」,就是職員階層的流行準則。私人資本的「親政」潮,明顯把職員當成自己的群衆基礎。不過,中國復辟文化的另一面是「三十年不談政治」和「悶聲發大財」。當全社會都沈默時,幾乎不能設想會出現一個平地炸雷似的、街頭式的大規模職員維權運動。不能不說的是,私人資本並不希望看到對其政改要求的支援蔓延到街頭,因爲任何群衆運動都讓它緊張。

至於白領,特別是年輕白領一定規模的左傾化,只有在工運發生大的變化時,才可能發生。

30/05/03

注:限於篇幅,我沒有談到民間已存在的民主主義維權活動分子,因爲這篇短文主要指向貓哭老鼠的私人資本。


附注:

1]史達林死後,赫魯雪夫、馬林科夫等新任蘇共領導人終於爲農莊莊員發放了身份證。後來高調「保衛馬克思列寧主義」、痛斥赫魯雪夫的毛澤東和中共則在1958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91次會議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戶口登記條例》,從此開始限制工農的遷移自由。

2]有人估計申領暫住證的大約有4000萬人左右,以每個暫住證100元計,公安部門每年就至少可以收40個億。

3]應該說這種困擾平時主要是針對勢單力薄的中小資本,私人大資本的狀況要好些。網上有評論指出孫志剛被警察活活打死,而大富豪劉永好則被公安廳長承諾提供24小時保安服務熱線。

4]昌平是北京一個地名,因爲遣送外來人口的單位設於此地,臭名遠播。近來越發遠播了。

5]各地現行收容遣送制度一般都打著收容「無業、無住所的外來人口」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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