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給保安一把來福槍:「給我打!」
29塊彈片擊中打工仔大腿
《先驅》第60期,2001年(夏)
5月12日,在廣東惠州吉隆縣金梅花鞋廠打工的21歲的重慶開縣青年李小軍,因工資問題與老闆王某發生衝突,王某竟叫保安用來福槍向李射擊,致其右腿被29塊彈片擊中,至今仍昏迷不醒。
13日,通過長途電話,李小軍的工友和同鄉黎堅富等人向筆者講述了慘劇發生的來龍去脈:金梅花鞋廠從今年2月份以來一直無故拖欠工人工資,工人們多次催討均被其以各種理由搪塞。
5月11日,工人們使出最後一招:罷工。王某才不得不拿出錢來補發2、3月份的工資,但工人們發現比老闆承諾的少了一大截。廠方當時還貼出告示:如12日上午9時不來上班,一律開除。但仍有50多名工人以拒絕上班表示了抗議,廠方當即張榜開除李小軍等9名「鬧得最兇」的工人,要他們交出入廠證,一個月之後再來領工資。
9人不服,找到王某論理,雙方隨即發生爭吵。王某突然從辦公桌下抽出一把長柄來福槍,遞給一旁的保安:「給我打!」一聲槍響過後,李小軍一聲慘叫倒在地上昏了過去,右邊大腿鮮血淋漓。工人們連忙將李小軍送到吉隆鎮醫院,經過兩個多小時的緊急搶救,醫生從李小軍血肉模糊的右大腿中取出了26顆鐵砂子,還有3顆無法取出。13日,李小軍的傷腿出現腐爛症狀,但工人們湊的5000元錢已經用光,尚欠800元輸血費。
據黎堅富介紹,金梅花鞋廠共有近200名工人,工人進廠都沒簽勞動合同,每天要幹十幾個小時,有時甚至通宵加班,「五一」節期間也沒放一天假,還得不到加班工資。
報道稱,槍擊事件發生後,老闆王某和開槍保安已被吉隆鎮派出所留置審訊,該所還當時扣留了事發現場的3名工人。
2000年5月15日《楚天都市報》
分類:第6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