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玉林(轉載)
《先驅》第62期,2001年(冬)
常玉林是長春市半導體廠退休職工﹐因為對本廠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等一些問題心存疑惑﹐同其他職工上訪18個多月﹐並因此被廠裡停發退休金一年之久。他痛心地對記者說﹕“給國有企業資產討個說法咋這麼難﹖”
長春市半導體廠改制前共有職工1000多人﹐資產1.4億多元﹐負債1.7億多元﹐工廠主要生產電子發光產品。去年初與私營企業恆和集團合作搞股份制﹐佔股19.4%。由於改制過程缺乏透明度﹐職工們認為改制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去年4月﹐以常玉林為代表的職工開始上訪,但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當記者採訪常玉林時﹐他拿出厚厚的兩本日記﹐上面記錄著整個上訪過程。下面就是他日記上的部分內容。
“國有資產白白送人了!”
1998年2月3日。沒有開職代會﹐工廠就與私營企業恆和集團搞股份制﹐恆和股份竟佔到80.6%﹐還要扒房子搞房地產。
我找到黨委書記劉佔英﹐他說﹐具體我也不知道咋回事﹐有意見也得執行。後來他跟我說了股份的構成﹕經評估後工廠資產為5410萬元。由於工廠欠銀行上億元貸款﹐就由恆和背上貸款3410萬元﹐然後恆和又投入2000萬元﹐加在一起﹐正好是5410萬元﹐恆和用這些錢把資產買了下來。工廠又用2000萬元中的1300萬元與恆和參股﹐組成股份制公司。
1998年4月5日。大家都傳﹐到工商局註冊後恆和的2000萬元馬上抽逃了。國有資產咋白白送人了﹐這不是搞“零”收購嗎﹖我和廠裡幾個退休的職工去找銀行。一位姓王的主任說﹐2000萬元進入半導體廠賬號後不久﹐就被提走了。你們廠讓市電子局給賣了﹐你們不知道嗎﹖欠我的1億元貸款等於黃了。你們找我﹐我找誰去﹐你們上告﹐我還要上告呢﹗
“向上反映問題也犯法嗎﹖”
1998年5月4日。幾個老師傅一合計﹐由我主筆弄材料向上反映。主要問題有三個﹕第一﹐企業改制沒經過職代會﹔第二﹐恆和沒花一分錢擁有了資產上億﹑職工上千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第三﹐長春半導體廠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恆和是搞房地產的﹐兩者合作不符合產業政策。我們把材料送交市體改委股份制處和市人大。
1998年6月3日。“公文旅行”是何等的官僚作風啊﹗不但無人來廠調查﹐向上反映的材料反轉到恆和集團副總裁孔偉那裡。結果﹐五月份沒給我們九個向上反映問題的人開退休金。
1998年6月24日。孔偉給我們九人開會﹐說﹐你們表態﹐只要以後不反映了﹐馬上開支。還說﹐十五大的精神就是企業可以歸個人﹐你們還告啥﹖再告就開除你們。
工廠一位幹部說﹐你瞎告啥﹖恆和集團有在崗的和不在崗的市領導幹部給出謀劃策作後盾。
1998年7月6日。我又數次去找市人大。最後﹐一位姓孫的副主任接待了我﹐說﹐我們市人大也沒有辦法了﹐你們去找別的地方吧。
“誰來聽我喊冤﹖”
1998年9月3日。現在﹐就剩下我自己沒開退休金了。我找到長春勞動仲裁處﹐一個人說﹐我們內部有不成文的規定﹐關於恆和的事都找省裡。我找到省裡﹐總算受理了﹐說16號開庭。可今天﹐一位姓雷的同志突然來電話把我叫到勞動廳﹐說﹐你都退休了﹐還扯這個干啥﹐資產流不流失﹐跟你有啥關係﹖這樣吧﹐只要你以後不上告﹐我們保證發給你退休金﹐也不用開庭了。我說﹐我上告也不是為我自己﹐那是國家財產哪﹗一位姓黃的處長說﹐你們廠改制是市裡一位書記的試點﹐你告不贏。
1998年9月15日。姓雷的同志說﹐因為管轄權問題﹐省裡不開庭了﹐找區裡吧。
1998年12月16日。工廠勞資處韓大儉拿了兩張紙﹐說﹐只要簽字﹐就發工資。我一看﹐一張紙上列了我五條大罪﹕衝擊廠長辦公室﹔在職工中散佈謠言給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工廠改制時﹐找集團領導要求給予較大的優惠待遇﹐未得滿足﹐到廠裡無理取鬧﹔衝擊檔案室﹐造成部分檔案損壞﹔惡毒攻擊十五大政策。另一張紙上以我的名
義寫了檢討書。這真是捕風捉影﹐我堅決不簽﹐堅持上訴。區裡勞動仲裁處終於決定29號開庭。
1998年12月29日。孔偉在庭上莫名其妙說﹐我的工資不由股份公司管﹐由半導體老廠管。工廠代表也隨聲附和﹐說改制中間事情複雜﹐再查查。我火了﹐這麼長時間﹐這個事還不清楚﹖可我說什麼也沒有用﹐休庭了。
1999年3月1日。開庭一拖再拖﹐我去找區裡﹐人家說﹐你這個案子轉到市裡了﹐我們管不了。我又找到市勞動仲裁部門﹐姓李的處長說﹐時間太長﹐你得重寫訴狀﹐不然就作廢。
1999年5月31日。李處長說﹐市政府辦公廳已經找過我們兩次﹐讓儘量不開庭﹐就算開庭﹐也只能要工資﹐不能說其它的。我不同意。但我老伴卻背著我與他們達成協議﹕給工資﹐不上告。拖欠了整整一年的工資發給我了﹐9270元。
“一定要為國有資產討個說法﹗”
1999年6月21日。家裡一直勸我﹐別告了﹐犯不著。我也想﹐算了吧﹐圖個啥。
可幾天前﹐恆和竟然開始扒工廠廠房﹐要搞房地產﹗聽說又有幾個車間停產﹐在職職工每月工資少得可憐。國有資產就讓私人這麼折騰﹖我們十幾個退休職工商量了一下﹐再一次來到市委市政府上訪﹐但沒有結果。又來到省政府﹐托一個退休職工的老戰友的關系﹐一位處長答應把上訪材料轉到省領導那裡。後來聽說﹐這個材料已轉到一位市長的手裡。
1999年8月10日。省裡打來電話﹐說問題處理了﹐查清了﹐今後不要再找省裡了。奇怪﹐解決什麼了﹖恆和已經把工廠扒得差不多了﹐而且我們提的三個問題哪個也沒有說法。我們再去找﹐信訪辦的同志讓我們再等等。
1999年10月25日。一周前﹐市裡的一位領導給我們開了個會﹐說想聽聽情況。他沒有正面回答我們提的問題﹐只說將來成立一個調查小組﹐但到現在還沒有消息。不管怎樣﹐都要告到底﹐非為國有資產討個說法不可。
(據新華社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