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宇凡
《先驅》第46期,1997年11月
謝謝吳文。可惜吳文一點也沒有針對性。它只是自說自話而已。有些地方表面上是針鋒相對。但其實辯論的方向還是像兩條平行線那樣互不關涉。當我說在當日衝擊時有人「大聲喊衝而自己卻一早溜開」的時候,是指出一個事實(我還能叫得出名字呢!)。吳文可以拿出相反的證據來證明我所說的並非事實,但是他沒有。他談的是我的說話是否「公平」,即把我的話當成是一種評價問題。這明顯是誤解。
不論從道義上還是法律上來看,那五名被捕者當然是無辜的。說這是政府的「無恥的政治迫害」,誰會反對呢?但是,只說這點而不去反省這次被逼害又是否可以及早避免的問題,那是不對的。我認為那是可以避免的。避免之法在於:在敵我力量對比如此懸殊的情況下,不應企圖衝擊警方警戒線;散會後的無組織的衝擊尤要避免。吳文說:衝擊與否只是「每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見他完全沒有考慮到我的意見的核心。在無組織的衝擊行為中,恰恰不僅是每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每人都要為別人的行為負責,即負連帶的法律責任。不論你喜歡與否,這都是鐵一般的事實。當日有一位朋友曾跨越鐵馬,但他沒有被捕。然而,當日所有在場同警方理論及對峙的朋友,無可避免地被視為這位朋友的同伴,因此負上連帶的法律責任。作為整個反世銀遊行的法律上的負責人譚駿賢,更被迫首先為這個朋友的行為負責。在這個時候還說「每人為自己負責」,才真正是不負責的見解呢。吳文的要害是他只想到敵人多壞多壞,敵人有什麼責任,但他完全沒有想到,己方怎樣做才能取得最大戰果,才會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壓根兒他沒有想到致勝的策略問題。但是,連這個問題都不懂得,能打勝仗嗎?
吳文說,那次衝擊,或任何一次衝擊,都不是無組織的。「梁國雄就是大家的指揮!」謝天謝地!他說出了心底話了。然而,對不起,我還是堅持我的說法:那是無組織的衝擊。為什麼?因為我清楚知道,當日有份繼續企圖迫近會展的朋友中,不少人從沒有奉梁國雄為指揮,連「臨場指揮」也不是。事實上,吳文也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證明,當日在場的所有人都同意梁國雄擔任指揮。那純粹是吳恭邵的個人理解。注意,我絲毫沒有否定梁國雄擔任指揮的資格,正如我也沒有確定一樣。我這兒談的根本不是評論誰有沒有資格的問題,而是事實上當日是否真有組織、真有個公認的臨場指揮的問題,請讀者留意。
吳文說「活動中會有不合群但又不願離群的份子出現,這與紀律無關。」它還舉出先驅社在七一大遊行中也有這樣做作為例證。
「不合群」,這不是我用的詞兒。人家喊口號,你不去喊,那種不合群沒所謂。可是,在遊行當中,人家往東你去西,人家不衝擊鐵馬你去衝擊,這種「不合群」就大有問題了。我強調,在行動中是需要一致的。只有在討論中才應百花齊放。先驅社從來都是這個宗旨。我們在反駁司徒華的批評時也重覆這一點。(見九月十二日明報)吳文謂七一當日,當華叔在台上發言時,「先驅社的朋友在台下擊鼓唱歌和大聲抗議」。對不起,這個描述不正確。我們當日在抵步時的確有唱歌,但那時我們根本不知道台上已有人發言(當時的音響很小,聽不到)。當有人告訴我們節目已開始時,我們即時收聲。在已有人高聲反對的情況下,依然有人大聲擊鼓唱歌的,是另有其人,不是我們。七月二日明報的報導可以為證。
吳文謂「近兩年來由四五發起的行動中……只有一次有人被捕,從未有人受傷」云云。老兄,人家說的是1989年那次被毆事件,你卻拿「近兩年」無人被毆來搪塞,來試圖證明衝擊無害論,豈不是太強辭奪理?你說,四五行動當年的分裂,不是由於我所說的原因,而是別的原因……。然而,我有有力的證據(除非你認為劉榮錦說謊),而你卻半點證據也拿不出來,豈非怪哉?
吳文還有一句頗能說明路線是否有分歧的話:「根本無需理會」那些「質素低」的人民。對不起,我無法同意這種充滿精英主義的觀點。制定一個反映社會基本矛盾及根本改造社會的綱領,這不能取決於群眾怎樣看,而是取決於對社會所作的客觀而科學的分析。可是,在抗爭運動的形式和策略方面,卻不能不考慮到群眾的看法,他們是否同情等等。是否作這方面的考慮,正是我同吳兄的分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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