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期

經濟「改革」下的工人生活與工人抗爭

楚風

《先驅》第41期,199612

七十年代末期,中國在農村進行了經濟改革,打破了以往生產大隊的生產模式,改而推行承包制,恢復以家庭為生產單位,農村的剩餘勞動力更清晰地顯現出來。城市的經濟改革則自八十年代中起較大規模地展開,這對城市工人的生活保障產生巨大的影響。與此同時,國營(現稱國有)之外,外資的大規模投資設廠,私營企業興起,鄉鎮企業蓬勃發展,使中國工人的隊伍更為龐大,亦更為複雜。而一般而言,新興的企業工人,更缺乏應有的生活保障。筆者只打算在下面把一些工人的情況簡要地提出來。

工人的生活

一)職業保障的崩潰

1986101日,國企開始逐步實行勞動合同制,這個制度打破了國企工人的終生職業保障。合同制的實行,意味著國企工人在合同期滿後可被解僱。這使工人是企業的主人的謊言不攻自破。

不過,相對而言,國企雖然實行合同制,政府還是不敢貿然大規模地裁減人員。反之,私營、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的工人,他們的職業則毫無保障。

二)高企的失業率

現時中國城市戶口工人失業超過五百萬人(失業率約3%)。不過,這並不包括下崗工人在內。據估計現時國企富裕工人約二千萬人,其中大部份處於下崗狀態。只拿到基本工資(只佔正常工資的一半左右),甚或更低,這些工人過著半失業的生活。

此外,農村則有高達一億三千萬的剩餘勞動力。他們是每年數以千萬計的流動人口的主要來源。

三)社會保障的崩潰與重建

過往,城市工人的生活雖然水平較低,但卻受到頗為全面的保障,諸如勞保醫療、住房、養老等,而這些保障主要為國營企業提供,而企業則獲政府支持。

但是,隨著經改的進行,政府實行廠長責任制等政策,虧損企業便沒有足夠資金為工人供活保障。如拖欠養老金、醫療費無法報銷等。而新興的企業,則不會也難以為工人提供近乎社會保障式的生活保障。

中共於八十年代中後期開始推行社會保險。可是,至今普及面仍然很低。

失業、養老保險,參與的多是國企工人,其他企業的工人往往由於企業沒有參與,而無法享受保障。而失業保險的法規則不把民工納入保障。此外,醫療保險基本上在大部份地區還沒有舖開,低收入的工人生病,往往因沒有錢而得不到醫療。工傷保險方面,雖然覆蓋面較廣,但私營企業、外資及鄉鎮企業的工人工資,仍往往得不到應有的補償。

住房方面,政府所推行的房改政策,是最為工人抗拒的政策之一。政府推行的所謂房改,往往只是把工人的積蓄搾取出來,去購買工人原本向企業用低廉租金租住的房子,又或者改交高租金。工人家庭一般則買不起市面上的房子,而即使是政府推出的解困房(解決住房困難戶),售價高得工人窮二十年積蓄也不一定買得起。

四)工資保障問題

政府雖於九五年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制度,但仍有不少工人的工資缺乏保障。其一,虧損國企的工人,工資被拖欠嚴重。其二,最低工資制度在外資、私營、鄉鎮企業得不到落實。在珠江三角洲三資企業中的民工,超過七成的民工的平均時薪,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標準。

五)企業管理與工人

中共一直聲稱工人階級是國家的主人、企業的主人。而在企業(國企、大集團企業)層面,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可是,職工代表大會雖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但從來不能履行其職責,職代會一直被廠長及黨委所操縱。隨著經改的進一步發展,廠長經理的權力愈來愈大,職代會愈來愈徒具形式,有些國企甚至把其毀掉。國企中工人的民主管理權利更被漠視。

而在非國企,由於政府與企業主關係密切,企業主採取苛刻的管理,也得不到法律的制栽,不少新興的企業彷如十九世紀資本主義工業發展初期的血汗工場。

工人的抗爭

當工人面對權益遭受嚴重侵犯時,部份工人終於起來抗爭,自進入九十年代以來,工人的抗爭浪潮此起被落。

而這些抗爭一般組織化程度很低,而且難以進一步深化。而中華全國總工會這個中國唯一的合法工會,在工潮取態多是消極,它往往扮演著政府機構的角色,協助打壓工人。只有極少數的例子,少部份的基層工會支持工人進行抗爭。

至於工人的抗爭,不同企業的工人,其抗爭模式和訴求均有所差異:

一)國企、大集體企業工人

國企、大集體企業工人當遇到勞動關係糾紛或權益受侵犯時,往往先嘗試從黨內建制的途徑要求解決,如工會、勞動局等。而這些工人進行集體行動時,其代價也較高。帶頭抗爭者可能會遭受清算,重者被送往勞改,輕者失掉工作,連帶失去一切的生活保障。因此,國企、大集體企業工潮較常發生的情況是工人被嚴重拖欠工資,連生活也有困難時才爆發。

不過,國企、大集體企業近年來,工人的抗爭訴求也更趨多元化,並往往具有經濟民主的思想。諸如抗議廠長/經理濫權,罷免廠長/經理。要求落實民主管理等等。此等抗爭抗衡了官僚企圖把國有資產化公為私。

二)三資、鄉鎮、私營企業工人

這類企業中,以民工佔大部份。由於這類企業往往不遵守勞工法例,因此,工人的抗爭多為爭取法定最低工資、改善工作環境、反對苛刻管理等。這些抗爭往往可找到法例作為爭取權益的依據。

民工站出來抗爭,其付出的代價多較國企的城市工人低,因民工根本沒有社會保障,他們失去的只是一份工作,他們的職業本來也就沒甚麼保障。因此,涉及民工的工潮較頻繁。而且,民工有在體制外發展自己組織的傾向,如珠江三角洲一帶有民工的同鄉會、打工者組織等。

工運的發展

國企工人的抗爭往往帶有經濟民主的訴求,但是國企工人還是未能有效地組織起來。而外資企業、私企、鄉鎮企業的工人則直接要求改善工作待遇、勞動條件,所顯現的是鮮明的勞資對立關係。

可是,無論是國企工人抑或非國企工人的抗爭,至今還未能形成橫向的聯合發展。而中國工運的發展如何,除了受中共的經濟政策影響外,這將受下列因素的影響:

1.國企工人能否成功奪取基層工會,繼而形成基層聯盟,這個因素有利工運的左傾化。因為國企工人的抗爭,其中一些重要的訴求將包括反對化公為私,反對經改對生活保障的衝擊,而更多地強調工人的經濟權利、經濟民主,抗衡官方的右傾經改路線。

2.非國企工潮的不斷湧現,可能催生獨立全總之外的獨立工會。

3.體制外右派知識份子及海外主流「民運」人士能否成功介入工運。這個因素可能導致中國工運的右傾化,而重蹈波蘭團結工會的舊路,不過,這個可能性不大,波蘭團結工會難以在中國重演。因為經過十多年的所謂經濟改革,工人已對國內的化公為私的私有化政策、貧富懸殊、貪污強烈不滿,對於自己的生活變得愈來愈沒保障也感到憂慮。因此,他們不會像波蘭工人那樣對右傾的經濟政策抱有幻想,以致波蘭團結工會成為了一個右派力量,推行對工人不利的經濟政策。故此,中國獨立工運重走波蘭團結工會的舊路可能性不大。

4.體制外左翼人士能否結盟,並結合獨立工運。

5.當中共政權受到巨大衝擊,或內部產重大權力鬥爭,除了有利工運發展外,全總體制內改革者,可能分裂出來,成為一股獨立工運力量。

上述的各種因素並非要對中國未來工運作出什麼的預言,而是希望藉著對各項因素的考慮,探索未來工運的策略和介入點。當然,中國工運的路向和策略,需要中國工人的實踐探索,需要其同盟者的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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