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期

抗議鎮壓工運人士 釋放李文明、郭寶勝

《先驅》第41期,199612

深圳檢察院於七月十五日發出起訴書,控告李文明、郭寶勝兩名工運人士陰謀顛覆政府罪,深圳中級法院將於近日進行審訊。對於兩名工運人士被檢控,我們深感憤怒。我們強烈要求中共釋放李文明、郭寶勝等工運人士。

李文明、郭寶勝被捕的原因是他們積極爭取深圳工人,特別是民工的權益。在深圳市,有一百多萬名民工,他們為深圳的經濟繁榮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可是,民工們的權益卻遭受嚴重的剝削。為此,李文明、郭寶勝在大學畢業後,來到深圳,積極推廣《深圳特區勞動用工條例》等勞工法例,以及組織「打工者聯合會」、「打工者聯誼協會」,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出版「打工廣場」,宣揚勞工權益。李文明、郭寶勝等亦同時主張工運可推動中國民主運動的發展。可是,李文明、郭寶勝等人,為實踐《憲法》所賦予的結社自由、言論自由等權利,為工人的權益奮鬥,卻竟被指為陰謀顛覆政府,於199456月期間被捕。

根據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起訴書的內容,李、郭兩人除組織工會和創辦工人刊物外,竟然連將自撰文章傳閱,與友人研討民主運動策略的聚會,亦列為顛覆行為。至為荒謬的,則是指郭寶勝把魏京生的文章帶到深圳散發和郵寄海外,都視為罪行。

其實中共儘管自詡為代表工人階級的政權,卻鎮壓工運最烈。於八九民運被捕工人,刑期平均較諸學生、知識份子長一倍。八九民運後,已先後有中國自由工會,中國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受鎮壓,中國自由工會的劉京生被判刑十五年即是顯例,我們在此譴責中共政權的偽善和專制鎮壓行為。

我們認為,工人組織獨立工會的權利不容剝奪,人民有結社和出版的自由。

我們強烈要求:

中共立即釋放李文明、郭寶勝及所有工運人士!

組織工會無罪,言論無罪!抗議中共壓制工運!

立即釋放李文明、郭寶勝!釋放所有工運人士!

聯署團體:四五行動 香港職工會聯盟 先驅社 毋忘六四

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街坊工友服務處黃堅 梁景銓

九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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