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云根(香港)
《先驅》第35期,1995年12月
貧道從事德國民聯陣分部一年零三個月的主席職務以來,耳聞目見,身體力行,對海外民運團體過往的組織與內務略識一二,實在不吐不快,雖是忠言逆耳,仍希望海內外同道、新進和將來在中國大陸建黨者引以為誡,造福民生。我所述說的事,在民運圈內已司空見慣,但為了保證廣大讀者的知情權,有時仍不避贅述。
以往海外民運的領導層,對老民聯的成員和個別志士外,多為八九學運裡廣場的領袖和趙派智囊;前者是思想型的異議分子或社會活動家,雖不能叱吒風雲於一時,但後勁長在,後者階級立場與政治派系不一,不免拉幫結伙與爭權奪利,然而他們都是中共黨爭的失敗者,敗兵之將,不可言勇;數年之後,除一、二忠貞之士(如張伯笠)仍堅守民運崗位外,都五零星散,各有走路,官復原職云,「笑著回家」云,在中共的閉關政策下,都無法實現。
一般而言,成功的民運必須與本國人民或僑民的實際利益結合,但一般民運團體在八九年以來,除了急於各立山頭為王之外,都不屑於做群眾工作(如華僑利益)和吸收一般會員入會(如急需開證明搞政治庇護的中國難民),壯大會員基數和將財政收入多元化。當然,精英主義會保證一班領導能壟斷職位,保證派系的連選連任,但卻失去民主制衡的意義,這跟以前國民黨在大陸時期搞的議會一樣的失敗。以我觀察所得,一些所謂全球代表大會,代表的選出很草率,幾乎誰願意出來當就誰去,沒有廣大會員的選區選出代表人,出去的人就沒有民意基礎,沒人考察他們的政績和人品,這樣就令代表大會變成民運職位分攤會,開會各人誇誇其談,事後各領令旗,一哄而散,下次再會。一切鬧得火紅的政綱計劃,散會後灰飛煙滅。
在外國搞群眾運動很看重人數,要是示威遊行沒有三、四百人,就顯示團體的動員能力和群眾利益的代表性有問題了。去年十月一日,中共在舊金山舉行了大型的國慶遊行,而民聯陣美國總部一點抗議慶祝的大型活動都沒有,就顯示民運在發動群眾(不管用什麼名堂)方面的失敗。在自由的美國都不去發動群眾,海外民運還有希望回大陸去嗎?
像以前國民黨失敗的國會一樣,海外民運團體運行不善,可是規章卻非常堂皇,有時開會就花了大部份時間去修訂那些根本執行不了的規章制度。規章嚴密本身是件好事,但沒有執行的權威與決心,未律己就去律人,亦是徒然。旅居荷蘭的王鵬令教授在去年十月的歐洲民聯陣會議中,就批評以往的民運團體大搞什麼三權、五權分立,給領導層虛假的權力意識,層疊的架構(總部、分部、支部)予人虛幻的執政感,令民運人士起初爭奪職位,爭到手又發覺是個虛位,這樣不出三、五年,民運就落陷了。
因為民運不是會員基數龐大以及組織嚴密的團體,實質上只是個論政組織,但卻搞得像個行將執政的政府,因此名實不符,無從貫徹業務,更由於懶惰及秘密行政作風(黑箱作業)不改,會刊又不公開內務(特別是財務!),令會員不知內情底蘊,組織即使發出彈劾或決議,也不具備公信力,結果是很多人不按規章辦事,誰也不服誰。一些人更搞秘密人事聯繫,不尊重組織裡的職務分權和責任,故意剝奪一些在位者的知情權,擯人出局,這些都令外界大為失望。
遠的例子不舉了,就舉德國分部為例。我在92年初加入原民陣德國分部,當時信任會裡的保密原則,在91/92屆主席齊墨給我的表格裡如實填報個人資料。93年年底,我當選分部主席,之前齊墨也非法開了個大會,篡奪了當屆主席王光秋的位子,遂與我爭奪主席的法定地位。齊墨為了打擊我,讓中共掌握材料,竟將我的出生日期、化名,原工作單位等一切個人資料在刊物上公開,違背當初的保密承諾,這種資敵行為,是民運一大醜聞。
也提一件小事。95年4月我代表上屆中德支部的理事會將會產一萬五千馬克(現金部份)用銀行轉帳方式移交與新屆理事會的社團帳戶的時候,我要求新屆主席林才君在會刊上刊登會計與盈餘情況,並給予會員一個月的查詢期,以昭公信,但林才君並不照辦,原因是「恐怕台北方面知道盈餘龐大而暫緩捐款」。這當然不能說是見利忘義,但也是因為貪圖台北的捐款而犧牲了會員的知情權和組織的公信力。不過後來我如實用通信方式公開了本會財務盈餘之後,台北先前承捐的三千美元果然全部扣下,證明林才君「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的憂慮又是對的,奈何奈何!近月台灣曾公開出價十多億美元,買得與岡比亞建交,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出手之大,又顯然不是小人所為,而是偉大的小人所為。
粵諺曰:講錢失感情。民運團體的財務也是一向為人詬病,某些領導者貪戀權位不去,甚至連組織都宣告解散,他還要領著主席之銜,也是怕交出權力後被人查帳。其實在現代西方社會,要將財政會計昭以公信,也是極易之事,也不必花錢請會計師:只要往信譽好的國家銀行開立註冊社團註冊的往來帳戶,會款之進出指定司庫(財務理事)必須經過公開帳戶進行,這樣組織的款項進出便可反映在銀行的月結清單內,以銀行的公信力確保社團的財政透明度。
舉德國分部為例,以往都只用財務理事或主席的私人帳戶營運,以致一些用私人名目存下的公款,比如91年主席齊墨自己存下超過五萬馬克的「中國民主基金」(當時貧道亦曾捐了二百馬克,今無法索回),在換屆改選後無法追討。我在93年底繼王光秋博士出任分部主席後,便立即採用開立社團帳戶的辦法,並用法律訟訴方式索回會款,可惜快歸化入德國藉的齊墨有德國當局撐腰,令波恩註冊法庭無理拒絕我的理事會新任主席的法定註冊,並直接撤銷了我代表本會的索賠權利。事後我再延聘律師控告波恩法院行事偏袒,事情拖了一年,仍不得受理。期間齊墨在明斯特市自資開了間中餐館,正式完成他的「民運人士下海忙」的美夢,在德意志新祖國的眷顧下,老有所終。西方國家宣傳的所謂法治與司法公正,可以休矣!
海外民運的衰落不是偶然的,因為除了共產黨的滲透破壞外,民運人士還得與西方政府及台北扶植的傀儡團體和民運代辦周旋,身為僑民,既無恆產又無公民權利,其生存環境是異常險峻的。因為我在94年5月波恩的政黨會議由以民族學者的身分反對西藏獨立和諷剌「東土耳其斯坦」(新疆也)名目之荒唐,拒絕代表組織參加他們的「六、四記者招待會」,所以自此之後便處處受迫,住所累受可疑人物騷擾,幸得七百名新會員群眾的支持,方才闖出困局。
在對司法公正的絕望之下,我只好避開波恩首都的不明干預,在反對黨執政的僻遠邦區的哥廷根法院註冊新組織,並據註冊文件在德國國營郵政銀行開了社團公帳,指定財務理事為唯一的提存人,月結清單存放會內供人參閱。其實我的淺陋管理辦法人人都知,以往的民運老前輩(包括商業大亨萬潤南)不這樣做,「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在齊墨挾德國當局之逼迫下,本會不能註冊期間,我在郵政銀行開一私帳,再將帳目往來交由財務理事審核,幸得會員信任,始終分毫不爽,在換屆後正式用轉帳方式移交約一萬五千馬克的會款。在會員大會當晚,我即起草並簽署了「換屆及會產、檔案移交的保證書」,公開宣讀、簽名、蓋章和拍照,希望成為組織的傳統。
除了錢之外,海外民運最脆弱的部份,是文化身分不明,一味強調學習西方制度和文化,忘卻本國的優良文化和政治傳統(包括共產中國的部份文化傳統),忘卻了周禮與仁政,也忘卻了三民主義和社會主義,在外國政府面前成了十足的學生,被人頤指氣使而不知羞恥。
承繼文化傳統是國之大本,所謂「國之大事,在戎與祀」,民運不敢奢談武裝革命,但民族的精神傳統是不可不提的。捷克的天鵝絨革命成功了,再經和平談判,與斯洛伐克分離,不過捷克共和國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頒布的憲法,其序言是這麼寫的(筆者中譯):
在復興自主的捷克國家之時,我們捷克的公民,忠於波希米亞王冠、屬地以及捷克斯洛伐克的一切優良立國傳統,本於人類不可剝奪的尊嚴及自由平等的公民相互之間的及對整體的義務,建立自由、民主、尊重人權以及公民立國原則之國體,以為民主歐洲及民主世界之一員,保護及發展共有的、繼承下來的自然、文化、物質及精神財富,茲以法治國家的一貫原理,以自由選出的人民代表,頒布了下列的捷克共和國憲法。
拿捷克的憲法序言之博大精深而意簡言賅與我們民運中人的憲法草擬(如嚴家其等的憲法草擬)的序言一比,就知道海外民運的失敗是可以預見的,甚至即使成功了,也是貧乏的,因為海外民運沒有中華特色,沒有中華的精神氣魄在,除了咒罵中共和禮讚西方外,它的文化氣息是乾枯的。
貧道不才,不敢草擬憲法序言,但在本分之內,也不避淺陋,為德國分部的章程寫了個序言,以砥礪氣節:
鑒於中國政局與民主運動的經驗教訓,海外中國民主黨人特統合同道,結社奮鬥,以推動中華民主,弘揚吾國文教。
有周一代,文王囚羑里而演《易》,武王憂民困而伐紂,周公孔子之制禮作樂,黃老之無為而治,與民生息,此中華王道政治之濫觴也。亞聖孟子倡「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誅一夫得天下而不為」,「民為貴、君為輕」,此仁政之發揚也。歷代賢君良君,莫不奉為圭臬,蓋失民心者失天下也。
職是之故,近世西方之民主人權制度,驟來中國,即有孫文應之,歷經同仁奮鬥而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後中原淪陷於共產黨徒,政令倒行逆施,民不聊生,及至今日,中國為外人視為蠻夷土匪盤踞於政府之國,令國人蒙羞,文明失色。凡我民主黨人,都應承先啟後,掃除共產專制,重開有民主、人權與自由之新中國。
上述序言曾於年前投寄民聯陣美國總部的刊物《中國之春》發表,旨在拋磚引玉,可惜不獲刊載──連總部的章程都沒有序言,又豈容一個小小分部能有章程序言呢?海外民運界是一個封閉而且不容異己的小圈,民主運動必須從無產階級的覺醒和團結開始,一切其餘的政治代辦與傀儡集團,終將在普羅大眾的民主運動下讓路。完
(註:對於文中提及的法律爭執,筆者都有實據,並願負上刊登後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