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丹心
《新苗》第29期,1994年5月
去年十月中,詩人顧城砍殺妻子謝燁後自殺的事件引起社會輿論頗大反響,不少人議論紛紛,為何一對外表上那麼令人羨慕的夫婦會落得如此下場呢?筆者曾在上一期(第28期)《新苗》寫過一文,是從人權角度討論顧城殺妻行為的根源,指出顧城根本是個大男人主義者,他從來沒有把妻子或情人當作獨立的人來看待,更沒尊重她們的選擇。他只想她們永遠被關在孤島中,做他的奴隸和玩物,任他擺佈。當她們感到自己需要自由,要擺脫他的束縛時,他就想殺掉她們,而最後他的確把謝燁砍殺了。
一般人的反應多數是:「自己死也罷了,為何要殺害無辜呢?」因此很容易認為顧城那殘暴不仁的罪惡行為不可饒恕。香港的輿論在這點上似乎比較一致,但反觀不少國內及海外的中國知識分子卻對此卑鄙的行為輕描淡寫,甚至絕口不提或索性歪曲事實,而且紛紛寫文悼念及讚揚顧城的藝術成就,並為這個詩界的「天才」之死感到極度悲痛和婉惜。對於更值得悼念及同情的受害者謝燁卻冷淡得出乎意料之外,好像她的死根本無關痛癢。謝母不得不提出控訴:
「怎麼都寫了這麼一些繞來拐去地為兇手的犯罪行為開脫、辯護、甚至還有滋有味地說三道四的文章呢?明明是殺了人,居然還有人專門作『悼念』,願他『安息』;明明是從背後活活地劈死了我的燁兒!卻說成是甚麼『殉情』……意思是我女兒本來就是心甘情願地讓人家來殺了她的……」(澳門日報,21/4/94)
奇談怪論
在我們震驚於這種對顧的極度寬容及對謝的冷漠之餘,有少數人雖已有所反省:
「曾經一度,我們也被顧城一案蒙了眼,迷惑住,不知該對這殺人又自殺的現象做何評價。尤其是他頭上有太多的光環,又被吹捧為天才。在我……的文章中,也多只談他的詩,避談他的罪,縱然論及殺人案,也盡量用詞小心。心想他自殺了,自殺就是畏罪,因此不願多作評價。」(澳門日報,21/4/94)
但,有更多的人依然努力為顧城的罪行開脫,寫出令人作嘔,顛倒是非黑白的文章,以下引眾多奇談怪論之中的其中一二,與讀者「共賞」:
「顧城的自殺究竟……是不是一種卑劣的行為——因為他居然砍死了妻子——,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九四年一月《讀書》,P.14)真稀奇,明明是卑鄙無恥的行為,竟然還可以有討論的餘地!
「顧城血案發生後,許多人都認為,不論當初英兒的背棄是否正當(!),但她至少逃過了一劫……倘若血案不發生,一般輿論恐怕是對英兒頗有指責的。(!)不管顧城的婚外戀是否正當,他那麼愛你,……你知道他沒你就可能活不下去(!),你還要走,那豈不是置別人於死地(!)嗎?……同樣的輿論壓力也會加上謝燁身上,而且會更加嚴厲(!)如果在最後顧沒有殺謝燁而只是自殺身亡的話。……謝燁會被視為雙重(!)的背叛(!),……顧城對她愛戀極深,依賴極強(!)一旦棄顧城而去……給顧城這最後致命一擊的不是別人,正是她謝燁。(!)」(《北京之春》94年1月號,P.46。引文內的驚嘆號是筆者加的。)文章作者就是有名的民運人仕胡平。
這個引文為了替顧城開脫,說出一些明顯與一般常理不符的情況。為何曾經愛某人就要愛到底,不許改變的呢?在現世代,如果一個人的經歷豐富一點,感情的變異簡直是常見的,感情消逝了(就算是單方面的),分離是通常的結果,一般人也不覺有何稀奇。我們看顧城、英兒和謝燁的關係也應作如是觀,但胡平先生卻不無同情地引述許多人的意見,認為那是「背棄」,甚至提出是否「背棄」得正當。這些人真為顧城想得週到。顧城的婚外戀正當與否可以「不管」,但英兒及謝燁的「背棄」顧城則非常值得輿論的指責甚至是「雙重」的指責,因為那會使顧「天才」活不下去,對社會做成極大損失!不知道這是那門子的邏輯,別人愛你,依賴你,你就永遠不能離開他,否則就會置他於死地?這裡胡平先生等人考慮的只是顧城的利益,郤明顯忽略(或有意忽略?),謝燁和英兒是絕對有權離開顧的。
至於顧城是否只有死路一條呢?我們認為絕對不是。如果他沒那麼專橫,沒把妻子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看開點,尊重她的意願,問題根本不難解決。但他從一開始就以死作為手段,威脅別人要屈服於他,這明顯是自私自利的大男人主義所為,好像一朝為妻,就要終生為奴。離婚?逃跑?休想!
從字裡行間,評論者也明顯流露出一派大男人主義者的霸道、專橫和鄙視女性。他們明知問題出在顧城身上,卻把全部責任委在他的妻子身上,依賴性極強,無能照顧自己的是顧城,他除了作些「天才」才作的活之外,無論日常生活的自我照顧方面,或接受及適應現實的能力都奇低,最需要改變的是他而非他的妻子,現在卻倒轉過來要妻子違反自己的意願來遷就他、適應他。如果謝燁願意留下也沒有問題,但是她明顯已決意離開他,因為他們的關係(按胡平先生引述)早在顧城選擇隱居島上時,已不斷發生衝突,「鬧離婚是每日食譜」。謝燁認為顧對她的欺壓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這時她絕對有權離開他而且很有理由離開他。如果謝燁無權離開顧城,試問那和封建時代的人身依附有何分別?為何胡平先生等人總是要女性作出犧牲,卻如此厚愛顧城呢?莫非同性三分親,抑或臭味相投?這裡我們嗅到濃烈的大男人主義霸氣。
周舵的評論頗點中他們的要害:
「迄今為止,中國知識分子對顧城兇案全是一面倒地痛惜、哀悼、無半句譴責之辭。似乎詩人才是全部價值之所在,而詩人的妻子根本不算一回事,頂多,也不過是順便提到——作為詩人的陪襯及附屬品。」(《明報月刊》93年12月號,P.112)
可見這些崇拜精英主義之輩如何看待人的價值,特別是女性的價值了。天才就是犯了大罪也可開脫,平庸之輩則連作為人的價值都是極低的,也沒有獨立的人格,只能作為天才的陪襯品。在這些人眼中,天才恐怕都是男性的代名詞,所以,沒有天才的小女人謝燁自然只能充當顧「天才」的附屬物,以他的意志為依歸,不配有人權,因而被詩人殺了也沒有多大可惜的。相信讀者現在很容易明白,為何這些知識份子對顧城之死發出那麼大的哀聲吧!其實,對於這點他們是直認不諱的,竟無恥地說顧城只是把「她(謝燁)一起帶上路」!其實,這些人對顧的同情還有絃外之音的。
「精英」的成名夢
「驚聞顧城夫婦凶耗,王克平寫道:『我等自命不凡之輩,亦兔死狐悲』。本來……『我們』不是顧城,故大可不必因顧城之事而暗自神傷。然而在同是『自命不凡之輩』上,『我們』和顧城又確有不少相似之處,所以不免會由人及己,生起若干感慨來。……當代社會,對平凡者而言是喜劇,對自命不凡者而言是悲劇。隨著社會開明,物質豐饒……一個普通人比以往的普通人活得更尊嚴……但對於那些雄心萬丈的人來說,生活雖然不是更辛苦,然而卻是更艱難;或許你有了更多的奮鬥機會,但是你只有更少成功希望;更準確地說,你更難取得你所期待的那種輝煌而持久的成功。民主制度的建立,使每個人在政治上都變得重要,從而沒有任何人會太重要……」(《北京之春》94年1月號,P.57,下同)
胡平先生自然沒有具體說出他們與顧城之間有何相似之處,但我們很容易看出其中奧妙。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發財致富的機會大增,人人拼命想抓大錢。不少自命不凡的中國知識份子也十分渴望名成利就,因而紛紛下海,各出奇謀,甚至不擇手段以求達到目的。顧城其實也是其中表表者。他藉隱居荒島和企圖自殺來作自我宣傳。他在出事前正在寫一本書,並表示寫完就自殺,說「這樣就可以把這本書哄起來……」對於顧城這走捷徑的做法,胡平先生竟然認為:「希望自己的死亡能引起世人對自己和自己作品的更大重視。依我看來,上述說法……均無可厚非。」(P.55)
我們認為這種為求名利不擇手段到如此地步是大大可以厚非的。當然,我們完全同意顧城有權自殺,但如果因為社會競爭太大,成名機會很微而採取極端的手段——甚至結以束自己的性命來換取,明顯是極無聊、極低級的做法,而奮鬥的方向根本錯誤。一個人是否天才,應由他的作品本身的價值來決定,而非由作者自殺行為來決定。因此,一個文藝創作者,如果要成名,自然需要有伯樂賞識,但首先應是自己不斷下苦功,千錘百鍊,寫出足可流傳後世,真正有價值的作品。如果一個人一味只想著透過自殺來引起世人對自己作品的重視,那麼他是否真正的天才已不言而喻了。
至於胡平先生等人,因顧城之死而自傷「兔死狐悲」也不難理解。由於他們這群自命不凡之輩雄心萬丈,急於成名,卻懷才不遇,正熱切等待現代伯樂來發掘!因此,他們看見辛苦經營,已薄有名氣的顧城卻半途而廢,怎能不為他而感到婉惜和不值呢?可能他們奮鬥一輩子也達不到顧城的名氣哩!
「比陶淵明更陶淵明」?
讀者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何本文會花那麼多篇幅來評論胡平先生的大作。其實與胡平先生的文章的字數相比,本文實在瞠乎其後。胡平的文章洋洋洒洒四萬多字,並放在《北京之春》的「理論探索」一欄,驟眼看令人肅然起敬,再看內容,也真夠博學,上天下地的由顧城之死論及宗教、歷史、藝術、哲學等等幾乎無所不包,但提出種種評論似乎都只是為顧城開脫,一句也沒有說顧城應為殺妻罪行負上責任,更沒有半句譴責兇手之詞。相反,卻非常強調顧城的特異個性和特異的生活方式在整個事件中起了關鍵的作用。這裡指的是顧城隱居荒島,生活有如原始人,因此喻他為「比陶淵明更陶淵明」。他用陶淵明的避世來類比顧城的避世,認為後者也追求像陶的「偉大藝術性的人生」,這簡直是對陶淵明徹底的侮辱。把顧與陶相提並論,明顯是想借陶來美化那個殺人兇手吧了。退一萬步說,即使陶淵明有像胡平所說的「和光同塵」的一面,避世可以大大滿足他的「自負心理」,但他的詩文畢竟反映了他的偉大的博愛人格。在一個「上品無寒門,下品無貴族」的時代,能寫出「落地為兄弟,何必骨肉親」的詩篇,實在很難得。反觀顧城,根本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名利之徒。不僅不擇手段以求名,而且最後殺人
兼自殺,他同陶淵明之間,簡直是雲泥之別,而胡平先生之流為了美化顧城,竟然抹煞這些明顯不過的事實,實際上就是為殺人兇手開脫的一種低劣的手法。這種說話出自一個自稱爭取民主,人權和自由的民運人士口中,實在有辱民主與人權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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